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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成安县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
开发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成安县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成安县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河北省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管理办法》《2024年河北省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2024年邯郸市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将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汇聚到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激发数据要素潜能,推进数据深度应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为依据,以急用先行、应归尽归、边归集边共享边应用为原则,以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为突破点,依托省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开展公共数据编目,对数据实施清单式管理,联通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融通汇聚,确保清单内数据“应归尽归”,2024年底前数据归集总量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建立数据归集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目录动态更新,数据全量全要素归集。
二、数据归集范围及重点领域
(一)数据归集范围
根据《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规定,公共数据归集范围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铁路、通信、邮政、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
(二)重点领域
1.以中央、省、市、县部署的重点工作为突破口,归集涉及“高效办成一件事”13件事、“数据要素×”12个领域、省市6大重点产业(钢铁、医疗、医药、化工、港口、金融)、县主导产业(金属制管、精品板材、设备及部件)发展所需的数据。
2.通用大模型训练所需的图书馆、档案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大规模、多样化、高质量的语音、视频、图片、文本数据,包括图书、教材、期刊、文献、专著、知识产权、档案、地方志、公文等数据。
3.涉及5个县委部门、25个县政府部门、6个垂管部门,以及法院、群团部门、驻成单位,水、气、暖、公共交通4类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信息系统普查和公共数据编目
1.依托省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以2018至2023年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维清单为基础,组织开展信息系统普查,摸清县直部门使用的信息系统底单,作为公共数据及大模型训练数据编目的基础。组建公共数据目录审核专班,依据部门三定方案和信息系统底单,对各部门编制的数据目录进行审核,实现“应编尽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数据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2.各部门以三定方案为依据,逐句分解形成职责目录,对应梳理履职产生的文件和使用系统产生的数据,编制形成职责、系统、目录、数据相互衔接的本部门公共数据目录。三定方案涉密的,可结合单位职责任务梳理本单位职责目录。(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3.重点产业的主管部门会同县数据局,围绕产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需求,编制产业数据目录。(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数据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成安金融监管支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
4.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水、气、暖、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图书馆、档案馆等企事业单位,编制行业数据目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档案馆、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水利局)
(二)推进公共数据归集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依托省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采用“接入、上链、交钥匙”方式推进数据归集,这些手段和措施不会对各部门系统运行造成干扰,只进行数据归集和共享工作,不干预或修改部门数据。
1.“接入”。分为物理汇聚、逻辑接入和暂不归集。物理汇聚,作为要素赋能产业发展,用于数据分析服务决策(“数据要素×”12个领域、赋能省市6大重点产业和县主导产业发展)所需的数据,全量实时汇聚到省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逻辑接入,用于业务协同、数据核验(“高效办成一件事”13个场景所需数据和其他非涉密数据)的数据,可通过服务接口形式接入到省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2.“上链”。各部门将审核通过的职责目录、数据目录和信息系统录入省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纳入目录区块链管理,确保目录可信可用。(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3.“交钥匙”。各部门将本部门建设的信息系统数据库日志访问路径、用户名和密码经县数据局汇总后上报省市数据局,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下,配合省市数政局在数据库日志文件中内置探针,随时掌握数据变化情况。(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县发改局(县数据局))
(三)加快推进县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县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与省市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的联通对接,为县直各部门提供公共数据服务。建设县域可信数据空间,为数据归集、大模型数据治理和训练以及AI大模型接入应用提供充足的计算、存储能力。建设动态目录系统和目录区块链,将数据目录发布、审核变更等信息上链存证,确保数据目录安全可信。待县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完成后,将县公共数据从省市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迁移至县平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数据局)、县财政局)
(四)建立数据共享应用和开发利用机制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优化数据共享应用和开发利用流程,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将归集的数据反哺给各部门,赋能各部门业务创新和行业发展。
1.有数据共享需求的部门提出申请,对已归集数据,县数据局按规则及时提供;暂未归集的数据,县数据局按需组织部门归集并提供共享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数据局))
2.建设行业数据专区,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通过隐私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以模型、核验等形式为行业提供专属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数据局))
3.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大模型训练数据,建设产业AI大模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五)建立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支撑体系
1.根据数据归集、共享需求,动态扩展政务外网数据通道带宽,支撑海量数据跨网络实时归集、共享、开放和回流。(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2.依托省市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完善县级现有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各部门提供统一的数据共享服务,各部门不再新建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上联省、纵跨市县、横跨各部门的数据共享高速通道,一边归集数据,一边进行数据共享、回流,同步开展数据应用,支撑各部门业务创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数据局)、县财政局)
(六)加强数据安全和质量管理
1.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强化数据常态化监测和技术防护,做好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异常风险识别、行为审计等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利用数据加密、脱敏等手段,切实加强对重要信息、个人隐私数据和商业秘密信息的保护。(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2.开展数据标准制度建设及数据质量动态管理,落实源头数标规范,形成“高质量数据认证”标签,确保数据高质量供给。各部门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的原则,提供本单位数据治理规范,县数据局牵头组织数据治理,支撑数据共享和数据库建设。(责任单位:县数据局,县有关部门)
(七)推进县直各单位编目归集
县直各单位参照市级工作模式和实施路径,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规范,于7月开始开展公共数据目录编制与归集工作。原则上,各县直单位数据由县数据局归集后统一上报。要接入全省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及时接收省市共享回流的数据。(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统一部署,启动“百日攻坚”集中办公,分三批开展数据编目归集。
第一批(7月12日前进驻,8月2日前完成编目归集):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残联等20个部门。
第二批(8月2日前进驻,8月22日前完成编目归集):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促中心、县社、县法院、县气象局、县烟草局、成安金融监管支局、县宗教局10个部门。
第三批(8月22日前进驻,9月12日前完成编目归集):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经开区、县委宣传部、县档案馆、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11个部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专班成立后统筹调度全县数据编目和归集工作。县数据局负责组建工作专班和技术支撑团队提供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建立公共数据归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调度工作,解决数据归集中的相关问题。各部门明确本部门首席数据官和牵头科室,建立由首席数据官推动、牵头科室组织、业务科室配合的内部工作推进机制。
(二)开展月通报季评价。“百日攻坚”期间,工作专班每周通报全县数据归集数量和质量情况,工作任务按月销账,对数据共享不充分、共享效率低等问题及时晾晒督查;常态化工作期间,定期呈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全县数据归集工作情况,按月将数据归集情况呈报书记、县长审阅。
(三)建立信息化项目与数据归集长效管理机制。县数据局会同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建立信息化项目立项和运维经费审批会审机制,对新建政务信息化系统加强数据编目归集审核,将数据是否归集更新作为安排系统建设、运维经费以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加强经费和人才保障。县财政部门要统筹相关经费,做好数据归集共享的保障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将数字化改革作为干部日常培训学习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技能和素质。提升社会数字素养,引导县职高院校开设数字化相关专业,开展社会人员数字化培训,打造高中低多层次数据人才认证体系。
附件:2024年成安县公共数据归集单位清单
附件
2024年成安县公共数据归集单位清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类别 | 批次 | 备注 |
1 | 县委办公室 | 县委部门 | 3 | 含档案 |
2 | 县委宣传部 | 县委部门 | 3 | 含新闻出版局 |
3 | 县委统战部 | 县委部门 | 3 |
|
4 | 县融媒体中心 | 县委部门 | 3 |
|
5 | 县档案馆 | 县委部门 | 3 |
|
6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府部门 | 3 |
|
7 | 县发改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含商务局、投促局、国动办、数据局等 |
8 | 县教体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
9 | 县科工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
10 | 县公安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
11 | 县人社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
12 | 县司法局 | 县政府部门 | 2 |
|
13 | 县财政局 | 县政府部门 | 2 | 含国资委 |
14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含林业局 |
15 | 县住建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
16 | 县交通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
17 | 县水利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
18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政府部门 | 2 |
|
19 | 县民政局 | 县政府部门 | 3 |
|
20 | 县经开区 |
| 3 |
|
21 | 县投促中心 | 县政府部门 | 2 |
|
22 | 县宗教局 | 县政府部门 | 2 |
|
23 | 县卫健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含疾控局 |
24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县政府部门 | 3 |
|
25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含地震局 |
26 | 县审计局 | 县政府部门 | 3 |
|
27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含文广旅局、图书馆 |
28 | 县统计局 | 县政府部门 | 3 |
|
29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
30 | 县医保局 | 县政府部门 | 1 |
|
31 | 县社 | 县政府部门 | 2 |
|
32 |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县政府部门 | 1 |
|
33 | 县残联 | 群团部门 | 1 |
|
34 | 县法院 | 法院 | 2 |
|
35 | 生态环境分局 | 垂管部门 | 1 |
|
36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垂管部门 | 1 |
|
37 | 县税务局 | 垂管部门 | 1 |
|
38 | 县气象局 | 垂管部门 | 2 |
|
39 | 县烟草局 | 垂管部门 | 2 |
|
40 | 成安金融监管支局 | 垂管部门 | 2 |
|
41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驻涉单位 | 1 |
|
关于《2024年成安县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的解读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河北省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管理办法》《2024年河北省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2024年邯郸市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将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汇聚到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激发数据要素潜能,推进数据深度应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为依据,以急用先行、应归尽归、边归集边共享边应用为原则,以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为突破点,依托省智能集约的公共数据平台,开展公共数据编目,对数据实施清单式管理,联通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融通汇聚,确保清单内数据“应归尽归”,2024年底前数据归集总量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建立数据归集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目录动态更新,数据全量全要素归集。
〔2024〕—13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临水、临渠、临湖等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建立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霍志刚 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召集人:王献民 县政府办公室八级职员
刘洪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晓斌 县公安局主管副职、一级警长
王晓伟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永彬 县第二中学校长
宋金波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运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祁玲玲 县应急管理局八级职员
陈文亮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 员:王 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赵海涛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吴 超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闫 江 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陈啸天 县气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决策部署要求,统筹组织实施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研究解决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季节性、区域性问题,提出预报预警和解决方案,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议、决定等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
三、工作制度
(一)要情汇报制度。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日常工作,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二)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根据联席会议召集人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三)督导检查制度。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赴涉险公共重点区域、涉险事故频发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分析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工作。
(四)情况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将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以书面通报形式印发各单位,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五)督办落实制度。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涉险公共区域,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督办,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按时按责完成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开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势分析、问题研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通报经验做法,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共同做好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
附件:1.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
2.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工作细则
3.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临水、临渠、临湖等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水平,根据邯郸市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建立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长效机制,全力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快速联动响应能力,有效遏制防范涉险意外伤亡事故,确保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落地落实。
二、组织形式
县联席会议由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霍志刚为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部门职责
县委政法委:督促推动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开展,将涉险公共区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评。
县教体局:负责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渠堤、水闸、泵站、机井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
县公安局:承担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职能,会同水利、文旅、应急部门等开展涉险公共区域隐患排查整治。
县交警大队:会同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目录》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重大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涉险公共区域火灾隐患监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指导督促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指导各类林区火灾预防工作。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园绿地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县城区公园绿地安全和应急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交警等部门打击非法违法道路旅客运输。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村集体加强对所属水塘的安全防范。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四、联席会议工作职能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决策部署要求,统筹组织实施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研究解决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季节性、区域性问题,提出预报预警和解决方案。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地落实联席会议决议、决定等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
五、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要情汇报制度。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日常工作,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向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报告。
(二)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根据联席会议召集人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三)督导检查制度。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赴涉险公共重点区域、涉险事故频发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分析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工作。
(四)情况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定期将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以书面通报形式印发各单位,指导各成员单位有针对性的加强工作。
(五)督办落实制度。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涉险公共区域,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督办,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六、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按时按责完成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开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认真落实省、市、县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势分析、问题研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通报经验做法,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共同做好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
附件2
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工作细则
按照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建立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水利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有关科室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由各单位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
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根据联席会议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县联席会议。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形式
联席会议有关工作方案、领导讲话、请示、报告、表彰奖励、通知及决定等重要文件由成员单位会签后印发,其他文件经成员单位沟通协商同意后,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公安局代印)名义印发。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的难点问题,互通信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3
成安县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刘纪东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
副主任:陈雪辉 县委政法委三级主任科员
崔保军 县教体局安全科科长
田振强 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股长
霍鸿林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三级警长
张京伟 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张 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长
刘天兴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中心负责人
陈文亮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联络员:李宋保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员
尹付亮 县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园林办主任
崔志刚 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站站长
何世明 县农业农村局动检站站长
闫明明 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优化
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安县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成安县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优化金融
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防范化解我县金融风险,有效打击和遏制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成安县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金融信用环境提质增效,全面营造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金融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各部门协同联动,严厉打击各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债务安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为遏制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推动金融机构高效清收不良贷款,现成立成安县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利用3个月时间,对县域金融机构提供的涉嫌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及个人,采取沟通协调、调研约谈、督促还款,确定重点对象实施打击等方式,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银企互信,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三、惩治打击对象及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惩治和打击对象包括我县行政区域内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及国家公职人员,以及与该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机构和个人。
(一)严厉惩治以下债务人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1.生产经营正常,存在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的;
2.通过抽逃、隐匿、转移资产等方式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
3.不经债权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擅自处置、损毁金融机构债权的抵(质)押物(权),侵害金融机构债权的;
4.涉嫌骗取银行贷款等违法行为、不履行社会责任、蓄意“撂挑子”不干的;
5.其他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行为。
(二)严厉惩治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等群体拖欠(自借或担保)贷款行为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省市驻成单位,在职公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包括本人及配偶已逾期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为他人担保的且已逾期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三)严厉惩治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诈骗行为
全县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省市驻成单位、在职公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恶意透支信用卡已逾期未偿还的本息。
四、工作措施
本次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2024年9月15日前)。召开全县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并通过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
1.各金融机构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对本系统不良贷款和逃废债企业(个人)名单进行梳理,摸清底数、掌握线索,建立“逃废金融债务名单台账”,信息要翔实细致。于9月15日前,报送至专班办公室(政府办金融管理股),专班办公室根据名单实际情况,移交给相关部门负责打击清收。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各金融机构及时补充完善工作台账,并及时报送专班办公室。
2.做好专项行动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各金融机构宣传栏及LED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集中处置阶段(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11月16日)。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开展对逃废金融机构债务、骗贷、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惩戒和综合整治。
1.区别情况,分类处置。一是对企业经营良好、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如有积极偿债意愿,要以化解风险为主要目标,通过实施银企协商救助,消除逃废金融债务的风险隐患。二是对拖欠债务时间较长、已经成为“僵尸企业”的单位,要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做好甄别、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保全债权金融机构资产。三是对经认定存在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企业、其他组织、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国家公职人员,由纪监、组织部门依纪依规进行处置。
2.综合整治,打防结合。涉嫌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企业、其他组织、个人及国家公职人员,凡主动归还贷款或联系落实有关还款事宜的,可从轻或免除处罚。对拒不归还贷款,依照有关规定认定为逃废债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视情况及时纳入“逃废金融机构债务黑名单”,由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对其实施惩戒和打击。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是开展组织谈话。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自借或担保)银行债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逐一见面进行谈话,讲明政策,督促其自觉归还贷款本息。约谈后仍然不还的,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合对其采取“五不”措施(即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涉嫌违纪违规的将交由县委组织部处置。
二是实施当面劝谈。对涉嫌逃废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责任人和失信行为个人,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债权金融机构共同进行警示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有关逃废债务行为,限期整改,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启动联合制裁措施。
三是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将被确认为逃废金融债务、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依法依规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工程招投标、融资信贷、高消费等环节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公开曝光。对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失信行为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通过官方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金融机构LED显示屏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名单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
五是依法打击。对涉嫌犯罪的逃废金融债务、恶意担保、虚假担保、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公、检、法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快执行,切实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为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4年11月17至2024年11月30日)
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对打击逃废金融债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形成“不敢逃废金融债务、不能逃废金融债务”的高压态势,积极营造“诚实受益、失信受罚”的信用氛围。
五、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金融管理股):承担专班办公室职责,负责打击逃废金融债务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根据召集人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与各成员单位就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沟通、联络和协调。及时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2.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对拖欠(自借或担保)银行债务、违规借贷、恶意逃废债务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按照国家公职人员相关规定,落实相应行政措施工作。
3.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动做好宣传、引导舆论导向,做好舆情防控,并通过主流媒体等依法对外披露逃废金融债务黑名单。
4.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具体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对已立案的逃废金融债务相关案件进行指导协调。
5.县法院:依法加快案件审理和资产保全工作,做的快审、快判、快执行,切实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及时拨付执行资金,最大限度地实现金融债权,同时,加大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力度,以司法公信引领和规范金融秩序。
6.县检察院:对涉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构成犯罪的,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刑罚打击的及时性。
7.县公安局:加大对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跟进,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成安监管支局: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坚持清收处置和追责问责同步开展,在专项行动中,开展日常风险监测和全面揭示风险,查明风险成因,形成线索清单,对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涉及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摸排梳理的逃废金融债务名单进行汇总并上报;及时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9.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作为、主动担当,把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做实做细,及时沟通汇报;建立对风险企业的日常监测网络,密切关注企业各种非正常经营活动和逃废债务的苗头及信息,重点关注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动向,及时向专班办公室上报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根据专班会议的处理方案,积极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力,申请资产保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已结清贷款的,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及时报送至专班办公室。
10.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行业企业“黑白名单”,密切关注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将涉嫌逃废金融债务企业纳入“黑名单”,纳入“黑名单”后将在争取上级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税收、用地等方面酌情考虑。根据金融机构报送的逃废债务结清情况动态调整“黑白名单”。
11.各乡镇、经开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相关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业工作组,各工作组要各负其责,落实好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联互通。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相互支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协调处置机制。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动的主力军作用,下大力气侦办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震慑一批金融“老赖”。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妥善做好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中涉及的各项工作,对各类信息要严格保密,因泄露工作信息导致工作失误或对地方经济造成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研究建立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促进金融债权保护措施持续落地见效。要始终保持对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县域经济金融稳定,为深化银企合作和促进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附件:成安县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专班
附件
成安县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专班
组 长:杨艳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华国英 县法院院长
张 伟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陈延湖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刘 瑶 县委组织部一级主任科员
陈海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雪辉 县委政法委三级主任科员
王珂琰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海岭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侯洪江 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乔海涛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俊海 县科工局副局长
李爱军 县法院副院长
郭 苗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谦振 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大志 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大永 县财政局副局长
薛丽敏 县资规局八级职员
姚向峰 县人社局副局长
逯少宾 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李志刚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马先功 县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潘利勇 县商务局负责人
薛献明 县市场监管局三级主任科员
徐 辉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晓龙 经开区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任爱军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成安监管支局筹备组成员
牛 凯 县工行副行长
张 彬 县农行副行长
郭莹莹 县中行副行长
袁利兵 县建行副行长
汲朋飞 县农发行副行长
郭文杰 县邮储银行副行长
马福振 县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
张 康 县邯郸银行副行长
李树梅 县张家口银行副行长
董俊霞 县齐鲁村镇银行副行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业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专班办公室:主任由陈延湖、杨山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任爱军同志兼任,负责全县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的整体协调,定期调度,召集会议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单位抓好措施落实。负责承办专班及办公室会议、收集相关情况、提出参谋建议、督导工作落实等工作。
打击组:组长由马谦振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许志学同志担任。负责整理收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线索,对有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约谈,促使还款;对构成经济犯罪的案件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缴相关款项。
起诉组:组长由郭苗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许志学同志担任。负责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逃废金融债务的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审查起诉。
审判执行组:组长由李爱军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郭华同志担任。负责此项工作中的法律程序事宜,及时对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各类资产进行法律保全,对逃废金融债务的经济犯罪案件快审、快判、快执行、快结案。
维稳工作组:组长由陈海宾同志兼任,副组长王珂琰、侯洪江同志担任。负责做好宣传、引导舆论导向,同时,制定防范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舆情防控工作,并通过主流媒体等依法对外披露逃废金融债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