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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
通 知
一、申报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以上符合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和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当年社会平均工资。
二、申请期限
2024年10月21日-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请于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再补办。
三、申报材料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县人社局零工市场大厅办理。
1.填写《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或《个人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明细)。
3.本人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原件(高校毕业生身份提供)。
5.申请人社保卡(须开通银行卡功能)。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
四、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本人需提前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且办理就业登记,就业方式为“灵活就业”。
2.申请人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存在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不存在在其他企业担任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不存在在其他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