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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期

  • 信息来源:成安县人民政府
  • http://www.chengan.gov.cn 
  • 发布时间:2025-07-07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成安县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1日

 

成安县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及2025年重点问题农产品药物残留“一品一策”攻坚治理工作,现对我县重点农产品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守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底线,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农兽药残留超标、“菜篮子”产品生产、非法屠宰等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逐一精准深挖问题根源,严厉打击违禁用药、“瘦肉精”等非法添加、不执行安全间隔(休药)期等违法行为,开展以案示警,形成打击违法强大震慑,营造行业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浓厚氛围,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达到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确保不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热点舆情,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的“三个确保”目标。

 二、排查重点及整治措施

 (一)农兽药生产经营

 排查重点:1.查看农兽药经营场所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兽药产品;2.农兽药经营场所是否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农兽药产品;3.农兽药采购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落实情况;4.超范围销售农兽药情况;5.限制使用农兽药专柜销售落实情况;6.农兽药生产企业资质、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购销台账是否完备、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合规等情况。

 整治措施:1.开展农兽药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规范农兽药经营行为;2.开展农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保障农兽药产品质量;3.推行农兽药实名制购买及施用范围登记制度;4.督促农兽药生产主体落实主体责任;5.开展农兽药经营环节同步执法、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二)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种植生产经营

 排查重点:1.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在蔬菜、瓜果生产中使用农药情况;2.生产中按照标签规定使用范围和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情况;3.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农业投入品出/入库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等档案。

 整治措施:1.广泛开展绿色防控技术培训,示范推广蔬菜绿色高效生产、苹果低质低效园改造提升、梨轻简化栽培、设施葡萄高质高效生产、蘑菇菌种生产等技术;2.以豇豆、韭菜、芹菜、辣椒、菠菜、大葱、绿甘蓝、茄子、豆角、白菜、山药、草莓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测,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行为;3.规范生产档案记录管理,指导生产者建立健全生产管理档案;4.开展蔬菜水果等种植产品质量安全同步执法,查办一批案件,加强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畜禽(猪牛羊禽肉、禽蛋等)养殖

 排查重点:1.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兽药;2.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抗菌药;3.不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4.使用未经批准药物、原料药和人用药;5.养殖档案填写不规范。

 整治措施:1.对养殖主体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科学饲养管理水平,指导建立养殖档案;2.强化职业兽医、乡村兽医培训,提高其动物疫病防控能力。3.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违法使用禁用兽药及未经批准药物、原料药和人用药等行为并依法处置,对其法人或负责人进行约谈;4.开展畜禽产品兽药残留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及时溯源查处;5.开展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同步执法,查办一批案件,加强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四)畜禽屠宰

 排查重点:1.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周边、偏远村庄等区域的私屠滥宰窝点;2.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不落实畜类12小时以上、禽类6-12小时停食静养制度;3.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措施:1.以定点屠宰厂(点)、畜禽“代宰”企业和私屠滥宰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2.与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及时研判解决问题隐患;3.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定点屠宰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4.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5.开展畜禽定点屠宰同步执法,查办一批案件,加强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五)水产养殖

 排查重点:1.违法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2.违规使用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停用药物;3.违规使用未批准在水产养殖中使用的地西泮等兽药;4.使用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药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

 整治措施:1.实行水产养殖用药“白名单”制度,印发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公开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2.针对散户养殖技术水平低、养殖条件差现状,重点开展法律宣贯、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强化日常监管;3.开展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同步执法,查办一批案件,加强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六)监测预警

 排查重点:1.农兽药残留及禁限用药物使用风险监测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2.胶体金精准速测与日常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同步开展情况。

 整治措施:1.结合季节“菜篮子”产品生产实际,精准确

 定检测参数,以“一品一策”为重点开展“三前”批批检测,在批发市场、超市、农村集市和蔬菜店等本地产品集散地开展抽样检测,增强风险监测针对性,切实摸准风险底数并发布预警;2.日常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同步开展胶体金精准速测,快速准确发现隐患。(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5月30日)

 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排查整治措施,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整治,深挖一批问题隐患,公布典型案件,在业内广泛开展以案示警和宣传教育。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5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梳理提炼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机制

 (一)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公安局主管副职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小组成员工作汇报。

 (二)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主管乡镇长为副组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迅速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在排查整治期间各部门综合协调工作,开展集中督导检查,收集汇总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各乡镇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日常监管和排查整治,持续摸排风险隐患并切实整治到位,同步组织有关企业、生产主体等开展自查自纠,留存排查整治工作影像资料。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对进入我县市场的农产品开展抽样检测,对问题产品进行追溯,增强风险监测针对性,切实摸准风险底数。

 (六)县公安局负责在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与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政府搞好配合衔接,依法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每月调度通报,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各乡镇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进工作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鼓励生产主体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亮丑”和排雷,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弘扬务实作风,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电话摸排、纸面整改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二)强化检打联动。县农业农村局要将检测力量关口前移,加大检测力度,依据风险监测结果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对重点区域、问题易发品种实行重点监管。对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将国家法律法规、禁令宣传到每个农产品生产者,使生产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意识。要组织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普及绿色种养技术,加快低毒低残留农兽药推广应用。要及时运用办案成果,面向生产主体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震慑效应。

 (四)提高应急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或推演,提升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对负面舆情立即核查、迅速跟进、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请各乡镇于每月19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反馈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邸敬会   白翠霞

 联系电话:15831035368   15833748653

 电子邮箱:caxnag@163.com

 

 附件:成安县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成安县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霍鸿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付  饶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志永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  鹏  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任勇斌  成安镇镇长

 路如岩  道东堡镇镇长

 杨  威  商城镇镇长

 连世英  漳河店镇镇长

 李金虎  北乡义镇镇长

 丁海强  李家疃镇镇长

 郭浩然  柏寺营乡乡长

 刘文涛  辛义乡乡长

 孟晓红  长巷乡乡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听取小组成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热点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政府县长、副县长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安县政府县长、副县长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成安县政府县长、副县长2025年安全生产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县政府县长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二)指导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指导制定县政府领导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县有关部门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五)指导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三率”管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指导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督导执法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法治、基层基础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八)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和安全生产工程治理。

 (九)指导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有序实施和“十五五”规划制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负责招商引资、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气象、发改、统计、经济开发区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邯郸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指导分管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率”管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部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三、县政府负责科技、工业运行、民营经济、市场监管、供销、烟草、金融、保险、财税、教体、国有资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邯郸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指导分管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率”管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部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四、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电力、生态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消防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邯郸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组织制定《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推动落实实施。

 (四)指导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三率”管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分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五)指导分管部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六)指导分管部门强化精准执法、专业执法,创新监管监察方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七)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督导执法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八)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法治、基层基础、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九)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和安全生产工程治理。

 (十)推动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制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负责交通运输、民政、文化、广电、旅游、地方志、邮政、通信、残疾人事业、行政审批、城投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邯郸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指导分管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率”管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部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六、负责公安、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及涉军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邯郸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指导分管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率”管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部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2025年度飞机施药防治

美国白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安县2025年度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成安县2025年度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

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美国白蛾疫情,保护我县林业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期间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实施方案》(邯政办字〔2020〕81号)的通知、《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的通告》(邯政办告〔202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飞防区域及面积 

 (一)飞防区域。根据虫情和林网分布现状,以注重安全、突出重点、效果最佳为原则,对我县境内的主要通道两侧林带以及重点村庄的林木实施飞防作业。

 (二)飞防面积。飞防面积总计12500亩,其中邯大高速3600亩、绕城高速700亩、邯临快速路1300亩、成安环成林带1000亩、商城林场800亩、曹前线1300亩、李家疃重点林带1800亩、柏李线900亩、军成线1100亩。涉及9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

 (三)其它区域。飞防区域遗漏点及其它没有飞防的区域,由各乡镇、经开区及有关单位负责组织人工防治,采用摘卵块、人工剪网幕、挖虫蛹、绑草把、捕捉成虫、灯光诱杀、无公害药剂防治等方式进行综合防控。

 二、飞防时间及用药

 根据虫情监测情况,在美国白蛾第一代幼虫孵化盛期5月16日左右,适时开展飞防,必要时在9月份对第三代美国白蛾幼虫开展飞防。

 飞防所用药剂为5%杀铃脲或25%灭幼脲悬浮剂和1.8%阿维菌素乳油等无公害药剂,每亩用药量50-60克。

 三、绘制作业图 

 利用手持GPS卫星定位仪准确对各防治作业区进行定位,绘制飞机临时起降点、飞机防治作业图等。 

 (一)飞机临时起降点。根据林木资源的分布情况及飞防作业区地形地貌特点,在飞防区设立1个飞机临时起降点,利用卫星定位仪标定起降点坐标。

 (二)作业区域。一是对飞防作业区四周边界定位,界定飞防区域的边界。二是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对沿线飞防区域内的蜜蜂、桑蚕、鱼、虾、蟹、土元等饲养场和高大建筑物进行定位标注,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飞防时避开。

 (三)制图。利用我县林业资源分布图,对区域内飞防地块进行实地勘查、测量后在地图上进行标绘,绘制飞防作业区域示意图。

 四、各项技术参数 

 飞机主要为EC120、贝尔206和R44等机型直升机,飞机的选择结合市林业局及有关部门制定主要机型,需要一个进出条件较好的长200米、宽50米的空旷地带,不需要专门跑道。飞机具体技术参数见下表:

不同机型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EC120

贝尔206

R44

作业喷幅(米)

40-50

40-50

35-45

每架次飞行作业时间

(分钟)

15-20

15-20

15-20

作业航速(千米/小时)

120

100-160

120

一次作业面积(亩)

1500

1500-2000

800-1000

一天作业面积(亩)

3万-4万

4万-5万

2万

最大载药量(公斤)

400

450

200

飞行施药高度(树冠上部)

8-11米

5米-10米

5-8米

平均每亩用药(克)

50-60

50-60

50-60

注意事项

雨天或风速超过5米/秒(4级风)时停止作业

 五、飞防效果检查  

 (一)飞机喷洒药液密度检查。飞防前,在作业区设置10块标准地,每块标准地设置10个标准株,飞机喷洒后,按照树冠的不同部位(上、 中、下)在标准株上采集叶片检查雾滴,一般树冠中下部雾滴密度达到每平方厘米叶片2滴以上为合格。 

 (二)飞防效果检查。在飞防区域内设置10块标准地,飞防前调查有虫株率和百片叶平均虫口数,飞防后15日和20日,由市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查标准地的有虫株率和百片叶的平均虫口数,验收防治效果,出具验收报告。

 (三)飞防过程监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业技术人员在起降点对飞行架次、装药量、飞行时间等数据进行记录,在防治区域设置10个监测点检查实际飞防面积。

 六、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美国白蛾飞防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职能如下:

 (一)飞防指挥部 

 指 挥 长:王艳涛   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高建涛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经开区等部门主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飞防的组织领导,指挥处理飞防工作的重大事宜。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建涛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县美国白蛾飞防工作,负责飞防具体工作的有关协调、技术培训、宣传、虫情监测等工作,确保飞防安全有序开展。

 七、责任分工

 (一)县有关部门责任

 1.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飞防资金。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督飞防实施过程及效果;负责起草飞防通告。

 3.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播放通告或利用滚动字幕在电视台播放飞防信息,便于群众了解。

 4.为确保飞机起降安全,公安机关负责派人员维持秩序,每个起降点要设立3名公安人员,疏散围观群众,沿线不得进行放风筝、放气球、燃放礼炮及爆竹、放飞鸽子、扔石头等活动,确保飞机安全。

 (二)各乡(镇)、经开区责任

 1.涉及飞防的乡镇要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在每个宣传村张贴飞防通告,并将宣传材料发放到户。

 2.各乡镇要提前通告沿途各村、户养蜂、桑蚕,养鱼、虾,养蚂蚱等饲养场等区域,自行做好保护。不要在沿线放蜂和放置食品,对室外人、畜饮用水缸等进行保护,确保安全。

 3.各乡镇要提前向县政府写出《飞防安全保证书》,如因工作不力,造成蜂、鱼、蟹等上述动物死亡等事故,责任自负。

 

 附件: 1.2025年成安县飞防计划一览表

             2.2025年飞防进度计划表

 

附件1

 

2025年成安县飞防计划一览表

 

飞防范围

飞防面积

涉及乡镇和单位

邯大高速

3600

成安镇、柏寺营乡、漳河店镇、商城镇、道东堡镇

绕城高速

700

商城镇、经济开发区

邯临快速

1300

 辛义乡、长巷乡、商城镇

成安环成林带

1000

成安镇、道东堡镇经济开发区

商城林场

800

商城镇

曹前线

1300

道东堡镇、成安镇、辛义乡

李家疃镇重点林带

1800

李家疃镇

柏李线

900

李家疃镇、柏寺营乡

军成线

1100

道东堡镇、北乡义镇

合计

12500

 

 

 

附件2

 

2025年飞防进度计划表

 

   

工作进度安排

负责单位

20253月

飞防技术培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3 -4月

区域定位、制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5

飞防宣传与发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乡镇

20255月

实施飞防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乡镇

20255-6月

飞防效果调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7-8月

飞防验收总结

市林业局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

巡查制度》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成安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巡查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成安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巡查制度

 

 为加强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法律、法规,根据省有关水源地保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第二条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三条  水源地的水质要符合要求,而且要保证水源地的水量,定时巡查、记录水源水量的变化情况,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当水源的水量不足时,要优先保证生活饮用水。应查明原因,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条  雨季应及时疏导地表积水,防止积水入渗或漫流到水源井内。

 第五条  禁止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和农村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展取土、采砂、打桩等作业;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堆放垃圾、粪便等废弃物、污染物;

 (四)从事畜禽养殖;

 (五)擅自改造、迁移或者拆除农村集中供水设施;

 (六)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七)法律、法规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的其他规定。

 第六条  如果水源被破坏或者被污染,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较重,将申请执法部门予以相应处罚。

 第七条  建立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定期修订制度,一旦发生威胁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利用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工作,使“保护水源,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观念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自觉性。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供水水源、供水工程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

 第九条  保护饮用水水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巡查范围:以水源井为中心,径向30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为水源保护区范围。

 第十一条  各供水站成立工作小组,主管站长为负责人,本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供水站值班人员负责巡查、管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防止破坏水源地情况的发生。

 第十二条  水源保护区巡查采用步巡方式。

 第十三条  水源保护区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五天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对重要区域、重点时段要增加巡查次数,特别是大雨或暴雨后立即巡查,汛期(5—9月)至少组织两次大雨或暴雨后突击巡查。

 第十四条  建立巡查记录专人负责制。每次巡查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认真填写《水源地保护区巡查记录表》,参加巡查人员签字确认。巡查记录表内容要详细,重点要突出明确,必要时可绘图、拍照、摄像,做到巡有记载,查有依据(文字、照片、摄像等)。巡查的记录、图件等均应整理归档。

 第十五条  巡查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劝导,并做好前期相关违法行为材料收集,对不听劝导和劝导后依然不整改的情况报当地乡镇政府和执法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对巡查中发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而致使饮用水水源受污染的,根据职责划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为加强破坏水环境和污染水源等违法活动的监督,设立举报热线电话:0310-7211243。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制度》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成安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成安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制度

 

 一、采样点

 1.水源水采样点:水源进口水源水质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水源水水质情况,应进行定期、定点、定项目的监测。

 2.出厂水采样点:出水口。净化工艺中,应在沉淀池出水部位、滤池滤后水部位、送水泵房(出厂干管)等处设置工序质量检测点。

 3.管网水采样点:各供水站采样。

 4.末梢水采样点:用水户家中水龙头。

 二、分析项目

 常规日检:余氯、浑浊度、色度、高锰酸盐指数、臭和味、温度、pH值、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指标。

 月检: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铁、铜、锰、铝、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等43项指标。

 三、检测项目和频率

 1.水源水:每日检测一次,其项目为浑浊度、pH值、温度、臭和味、色度、高锰酸盐指数、菌落总数等9项指标。当水源水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根据需要增加检测项目和频次。

 2.出厂水:每日检测一次,其项目为余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浊度、色度、臭和味、高锰酸盐指数、pH值等指标。每月委托第三方采样对铁、铜、锰、铝、硝酸盐、氯化物等43项指标检测一次;每半年委托第三方采集水样对97项指标检测一次。

 3.管网水:每周采集水样两次,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其项目为余氯、浑浊度,色度、臭和味、pH值、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9项指标。每季度委托第三方采样对铜、铁、锰、锌、铝、硝酸盐、氯化物等43项指标检测一次。

 4.末梢水:每月采集水样两次,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其项目为余氯、浑浊度,色度、臭和味、pH值、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8项指标。每半年委托第三方采样对铜、铁、锰、锌、铝、硝酸盐、氯化物等43项指标检测一次。

 四、分析化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50-2023)。

 五、分析化验标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

 六、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38-2002)。

 七、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水质化验由当天化验值班人员负责,出具水质自检报告。发现水质异常及时报告,并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及时处理。水源调配中心主任负责监督水质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