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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调价背景
成安县城区现集中供热收费价格2009年经邯郸市物价局批复,每采暖季居民每平方米16.8元,按照建筑面积90%计收,非居民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1元收取。自2009年开始执行至今,一直未做调整,目前成安县集中供热收费价格处于全市各县市区较低水平。随着燃煤、人工、设备、维护等制热成本逐年上涨,使得供热企业运营成本持续增加,现行供热价格已不能维持供热工作的正常运行,供热价格亟需调整。
二、我县供热企业的基本情况
成安县住建局分管的集中供热企业(成安县城发热力有限公司)目前拥有两台100吨锅炉、70座换热站;自2009年开始,陆续建设约312公里的供热管网,覆盖132个居民小区,43个单位,入网面积370万平方米;2024年实际供暖面积220.3万平方米。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
河北省定价目录
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四、调价程序
2024年9月,按照县政府关于成安县住建局《关于对我县集中供暖费进行调价的请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县住房建局于2024年10月聘请邯郸市皓旭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分管的集中供热企业(成安县城发热力有限公司)近三年成本进行审核,于2025年6月出具了成本审核报告。
依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结合成安县实际情况,依据邯郸市皓旭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安县城区集中供热成本审核》报告,我局于2025年6月出具了《成安县城区集中供热成本监审》报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于2025年6月13日在成安县政府信息网对成安县《城区集中供热调价听证会》进行了第一次公告,于2025年6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公告,并于2025年7月17日在县发改局会议室召开了成安县《城区集中供热调价听证会》,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局聘请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成安县城区集中供热调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论证,于2025年8月12日在成安县政府信息网对《成安县城区集中供热调价项目风险评估》进行公示,2025年9月出具了《成安县城区集中供热调价项目社会稳定分析报告》,并由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成安县城区集中供热调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我局于2025年9月10日将关于城区集中供热调价相关资料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县司法局委托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县司法局于2025年9月15日出具了《关于城区集中供热调价的审查报告》。
四、调价方案
(一)居民供热价格每采暖季由16.8元/平方米调整为每采暖季18.67元/平方米,非居民每采暖季由31元/平方米调整为每采暖季35元/平方米;空气能供热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对城区内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用户供暖价格执行每平方米18元的标准;对学校、托儿所(含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用热,执行居民价格。
(三)供热计费面积居民按房屋建筑面积90%计算,每采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企业需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热,室内温度不低于18℃。
五、本文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相关链接: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成安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