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江梅英 侯静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2.31 索引号: 00062116-5-0404-2011-1021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江梅英 侯静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江梅英 侯静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在国用(2010)第174号,该土地坐落:南环路西延与富康南大街交叉口处,土地面积:144㎡,用途为城镇住宅。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丢失声明原证书挂失作废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如对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异议,请在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明向成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公布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其补办证书。

 

特此公告

 

受理机构成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310-7260337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