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
3、农村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4、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