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10.23 | 索引号: | 00062124-5-0203-2020-1002 |
发布机构: | 司 法 局 | 文号: | 成政规〔2019〕2号 |
主题 词: | 民政、扶贫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 |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
绿色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精神,规范和加强全县殡葬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我县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的改革进度。推动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4〕26号)、邯郸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邯民〔2018〕65号)和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坚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深入挖掘阐释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一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三、目标任务
1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单位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殡葬管理工作,推行遗体全部火化。遗体火化率逐年提高,骨灰格位存放、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
2、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各乡(镇)、工业区按照河北省定的任务方案从2020年到2025年必须建成至少一座公益性农村公墓,到2020年实现县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到20%,到2022年实现县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50%,到2025年,实现全县所有乡(镇)、工业区全覆盖。
3、全县公职人员、优抚对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死亡后,必须带头实行火化。遗体火化后,在办理丧事及祭祀活动时,禁止使用纸人、纸马、纸扎等封建迷信用品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都应带头执行绿色、文明的殡葬政策,应遵循文明节俭的原则,提倡厚养薄葬,丧事俭办。不得二次装棺土葬,不得在耕地内堆坟或立碑。
4、制定成安县基本殡葬服务清单,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纳入清单范围,要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政府投入和税费减免配套优惠政策,确保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进一步深化殡葬惠民政策的内涵,持续稳定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成安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推动殡葬改革发展作为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定期召开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督查执法等方式,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合力。
2、落实部门职责。各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互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殡葬管理有关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各项工作。
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以及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
3、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去世后依法实行火化、骨灰集中规范安葬;要做文明风尚、绿色殡葬的引领者。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治丧活动中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附件:1、成安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