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承接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19 索引号: MB1743105K-0404-2011-1015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承接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承接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承接省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8项,其中直接下放1项,部分下放4项,委托下放11项,部分委托下放2项。为确保下放事项承接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依法行政,认真履职,搞好业务培训,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

二、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全面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各承接部门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确保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切实提高审批效能。

三、强化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在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要切实担负起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堵住监管的漏点、盲点、空白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明确完成时限,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完成承接落实工作,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等相关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承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接收事项未接收以及滥用审批权等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邯郸市承接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成安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成放管服办字〔2019〕3号

 

 

成安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承接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

许可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承接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承接省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8项,其中直接下放1项,部分下放4项,委托下放11项,部分委托下放2项。为确保下放事项承接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依法行政,认真履职,搞好业务培训,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

二、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全面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各承接部门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确保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切实提高审批效能。

三、强化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在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要切实担负起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堵住监管的漏点、盲点、空白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明确完成时限,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完成承接落实工作,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等相关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承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接收事项未接收以及滥用审批权等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邯郸市承接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成安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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