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04.08 | 索引号: | 00062146-4-0404-2011-1016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政务信息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们:大家好!
春暖花开日,奋斗正当时。也许您刚刚离家进城准备打工打拼的“生力军”,也许您已在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挥汗如雨,您都是在用勤劳的双手养家糊口和为成安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做贡献。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障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工资权益,2019年底,国务院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馨提示您:
一、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打工上岗前注意清楚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施工现场有《维权信息告示牌》,上面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信息,这些都要用手机拍成照片仔细留存。
二、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中,有些要件缺一不可,比如,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联系电话等。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须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请您务必保存好一份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不要轻信任何人做出的口头承诺。没有劳动合同书,如果发生工伤、被拖欠工资等,你们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加维权成本。
三、确保已被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
在工程建设领域打工的农民工朋友,要配合企业将本人信息录入项目地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这将确保您的工资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避免企业以工程款、劳务费拖欠或纠纷为由恶意拖欠工资。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一定自己保管好。
四、对应得工资按月及时核算确认
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每月的工资核算,把自己当月打工应得工资确认清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维权信息告示牌》上每月工资公示期间,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及时通过公示的渠道反映。请您保留好工资清单,防止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缺少维权证据。
五、掌握维权合法途径及维权方式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拖欠工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通过举报投诉电话或直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工程建设领域打工的农民工朋友要到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住建部门清欠办投诉;如果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工资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六、依法理性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时,请您注意依法理性维权。涉及人数较多时,可以选出不超过3人的农民工代表。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扰乱公共秩序受到公安机关的追究。
农民工朋友们请您放心,保障劳有所得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农民工朋友们,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全力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