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市政府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14 索引号: MB1743105K-0404-2011-1016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承接市政府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 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相关单位:

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市政府批准,市行政审批局将9项行政许可事项向各县下放,涉及我县7项,其中直接下放1项、部分直接下放5项、部分委托下放1项。为确保下放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确保依法行政;对以委托方式下放的事项,要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由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

二、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全面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县行政审批局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确保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切实提高审批效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强化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堵住监管的漏点、盲点、空白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明确完成时限,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县行政审批局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等相关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衔接落实和清单调整情及时向市“放管服”办报备。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接收事项未接收以及滥用审批权等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邯郸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成安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