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7.11.13 | 索引号: | 78255407-4-0302-2011-1003 |
发布机构: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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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成安县分局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环保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全县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县域环境保护和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强化污染控制,完成减排任务
一是圆满完成我县2016年环境统计工作;二是按时完成上报全县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核查工作;三是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将我县2个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纳入省级治理项目库;四是上半年完成33家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和排污权交易等工作;五是完成10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其中按时完成钢铁、电力、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六是提前谋划并完成我县南部新区工业遗址主题公园(原老化肥厂)土壤环境调查和实施方案工作。
二、抓实四项工作,推进大气治理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一)全面淘汰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按照市下达的燃煤锅炉年度淘汰改造任务目标, 我县已提前完成2017-2018年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其中2017年16座48蒸吨、2018年14座82.4蒸吨及6座17.3蒸吨生物质锅炉提标改造任务(其中5台拆除,1台提标),成安县联能热力有限公司2座100蒸吨燃煤锅炉,已按要求安装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及DCS设施。(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按照重点行业全覆盖要求,我科室以工艺废气、生产设备密封点泄露、储存装卸过程挥发损失等环节为重点,细致排查核定,建立VOCs排放重点工业源治理项目清单,实行“一企一档”台账式管理,全县共排查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共34家,目前,除3家企业长期停产外,已全部完成VOCs治理工程,并通过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三)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治理,进一步完善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维护制度和监管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县城建成区餐饮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维护保养,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限期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高限处罚。(四)重型柴油辆监管工作。严格机动车监测企业监管,以设备标定、年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检测过程、操作是否规范等为重点,每周对机动车监测企业不少于一次进行监督检查,严防监测情况弄虚作假;严查重型柴油车辆超标排放,依托交警、交通检查点和公路站在县域主要道路设置车辆监测点,每天对过境重型柴油车辆进行抽查监测,经抽监不合格的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劝返;认真调查统计重点有车企业非移动柴油车辆,建立台账清单,督查相关企业按要求对本企业非移动柴油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三、明确七个重点,促水环境安全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安全,我局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提升水环境治理力度。一是加强生态水网断面的监测。(一)、对生态水网断面进行监测。每月中旬和下旬分两次对生态水网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监测,整个常规监测工作做到了定点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二是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对重点区域的地下水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变化的趋势,并划分重点治理区、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三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对重点涉水涉气企业加强监测频次,增加监测项目,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且协助监察大队完成企业夜查工作。四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对重点涉水涉气企业加强监测频次,增加监测项目,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且协助监察大队完成企业夜查工作。
五是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全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许可证监测和其他监测共计300多次。六是加强环境空气、水、土壤、噪声监测。完成了何横城村、秦连庄村、道西堡村等三个村的环境空气质量、地下水质量、土壤以及环境噪声监测的监测工作。七是加强对省控大气自动监测站的管理和维护。实施第三方运行管理制度,同时制定了《成安县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四级控制、分级实施的原则;切实保障环境质量的改善。并与今年完成新一中省控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及各乡镇小型空气站点的建设工作。
四、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按时完成市局指标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切实扭转“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督促多家项目进行“三同时”验收,出动执法车辆150多次并在项目建设期间进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按规范要求做好竣工验收;二是严格“三同时”验收。今年以来,完成了68家企业已经通过验收。三是高度重视辐射管理工作。完善运行工作机制辐射环境管理是一项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对全县12家有放射源、射线装置的企业及医疗单位建立和完善了档案及放射源、射线装置等手续,详细记录这些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运行情况。我局管理人员坚持每月定期入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了使用安全。
二、严格污染源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监察大队高度重视污染源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明确了企业缴纳排污费的知情权、责任权,提高排污单位的环保意识,促进了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大队早行动、早谋划、早部署,明确时间节点,收费依据充分,规范各项程序的开展工作,顺利完成费改税对接任务。
三、重污染天气应对及采暖季错峰生产。接到上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的启动的应急预警时,成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汇报,并按照响应等级要求提前通过邮件通知、电话短信群发、微信互动、下发紧急通知等信息发布渠道多管齐下,确保通知到各乡(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各企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全县全面采取减排措施。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布,确保应急响应人人皆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成安县分局按照错峰生产要求,执行碳素、农药VOC行业停产任务,目前各碳素企业均停产。
四、打击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不断加强环保监管执法,并结合2017年环保部督察、“零点行动”专项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突击执法检查等措施,严厉打击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非法排污、伪造作假、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意识,确保实现全县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稳定达标排放。我局重拳出击加大企业环境违法惩处力度,采取行政处罚、断水断电、移交公安、彻底取缔等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实行“零容忍”。
截至目前,我局已对54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金额222.06万元;对6起违法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并对157家企业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对75家企业上报县政府采取停业关闭措施。
五、高架源整治工作。我县共有国能成安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等9家高架源企业,目前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邯郸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平台联网。这9家企业日常环境监管都已责任到环境监管人员和乡镇责任人,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篡改数据、污染治理设施停运等违法行为,我局将严厉实施打击。
截至目前,已处罚涉及在线监控企业2家共计20万元,将1家涉嫌篡改在线监控数据企业移交公安行政拘留。
六、妥善处置环境信访。充分发挥12369环境举报热线作用,坚持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查处、当天反馈,及时化解信访隐患。截至目前,共接到省、市、县环境信访案件122起,已处理122起,完成率100%,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其工作放到首位,确实保障人民的利益。
五、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及危化副产品〈雷霆行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抽查考核表要求,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对检查的企业共发现问题30余个,截至目前已全部要求产废企业整改;二是认真做好危险废物审批转移工作,2017年,共受理3家产废企业纸质版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并全部批准,共转移危险废物7.62吨;三是扎实开展全省固废平台注册、申报工作,2017年5月,全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按照省市要求,对15家产废企业完成了信息平台注册和2016年度产废申报。每月月初要求平台所注册的企业进行上一月度产废申报,对产废企业所申报的数据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后进行备案,全县注册企业申报率达到98%(其中一家产废企业长期停产未申报);四是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按照局领导指示,配合县卫计局完成了17年全县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目前县域内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都能达到安全处置。
六、开展环境宣教,营造共建氛围
一是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主题举办宣传纪念活动,县领导、县直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上街进行了宣传,并举行了环保志愿者签名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参与环保建设的良好氛围。活动中向群众,发放了《PM2.5污染防治知识问答》以及新修订的《保护法》等共计一万五千余册。二是加强新闻媒介的宣传报道。向市环保网报送信息130余篇,采登40篇;向省厅环保网报送信息123篇,采登26篇。同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宣传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开展绿色创建工作。2017年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绿色庭院和绿色家庭的绿色创建工作已经准备好验收工作,并制定了2018年绿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工作谋划
一、完成三个目标
一是继续把好新上项目污染物总量准入关,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及时办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二是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分批分行业逐步组织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三是坚决落实“净土”行动。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尽早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治理力度
1、持续开展燃煤设施淘汰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排查,全覆盖、无缝隙,严禁燃煤锅炉复燃,推进煤气发生炉、燃煤窑炉等进行淘汰改造,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严禁工业企业使用燃煤。
2、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严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标准要求,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必须密闭储存、输送、投料、卸料,以及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分装等过程必须密闭操作或设施集气系统;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业排气,工业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必须进行收集;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以及其他连接件等密闭点,全面开展实施泄露监测与修复工作;对治理工艺使用活性炭的加装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更换,确保处理效率;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排污节点多的企业,排放口加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和加装厂界VOCs在线监测设施。
三、是严格监管,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
一是到2018年底,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实现渠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渠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二是加快改善团结干渠水质。实行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持续推进团结干渠治理攻坚专项行动。三是彻底歼灭“十一小”污染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全部取缔。四是严厉惩处偷排漏排和向河道非法倾倒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及废污水的行为,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创新审批服务
对重点招商项目,做到提前介入,特事特办,做好协调、跟踪服务工作。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缩短项目审批时间。积极支持企业经济发展,坚持重点建设项目马上批,跟着办。对属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办理,为项目早日开工、投产争取时间。严格环境准入,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在我县落户。努力提高政策、业务水平,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咨询工作,避免建设单位走弯路。
五、严格环境执法
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用好、用足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把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水环境治理作为环境执法监督的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大气污染源和造成水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多角度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继续强化与公安的衔接配合,用足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公开曝光、行政拘留等强制手段,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反“三同时”制度、不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不正常运转排污设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继续开展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及辐射环境监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防范重金属和化学品环境风险,推动重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管理预案及制度体系,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县域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坚持不懈地抓好环境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对产废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继续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对产废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指导涉危废企业走向管理正轨。做好省固废平台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各个产废企业完成月度申报工作。指导好产废企业完成信息平台危废转移工作。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突出主题宣传,注重理论宣传,加强典型宣传,探索社会宣传,形成环保牵头、社会整体联动的环境宣传工作格局。一是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利用网络、电台、报纸等媒介,及时将环保亮点工作、重要行动,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宣传。二是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充分借助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有关环保节日的有利契机,策划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环境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做好清洁生产和绿色创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省市要求,安排201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八、抓好队伍建设
围绕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全面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使各项工作在全市进位争先、创一流、争第一,为建设一个繁荣富强、文明和谐的美丽成安做出环保部门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