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审计局考勤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 2020.03.12 索引号: 00062103-4-0801-2011-1005
发布机构: 审 计 局 文号:
主题 词: 政务信息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成安县审计局《考勤值班制度》

 

为加强审计局考勤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提高管理的便捷性和科学性,多措施强化机关人员考勤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局执行《考勤值班制度》。具体如下:                      

一、考勤时间

按照县两办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实行面部签到,一天上下班共四次

二、考勤纪律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成立考勤监督检查小组,由局班子成员轮流带队,会同局办公室对机关人员工作日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病、因事需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需向科长及主管领导签批。科股长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签字,所有人员连续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由局长批准签字。请假条必须交办公室,考勤统计,以假条为准,否则按旷工处理。科级干部请假一律向局长请假。请假人员上班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和遵守机关纪律情况,纳入年度评议考核等内容,累计旷工5天或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的,当年度工作评议考核直接定位不称职(不合格)。对在病、事假中弄虚作假,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将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出勤请假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奖惩、干部使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考勤奖惩制度

1.旷工: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天,扣除当月工资;连续十五天无故不到,停止工作。

2.请假: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无请假条的一律视为旷工。请正常假的:(1)产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逾期按照每天实际工资的一半乘以天数扣除,最多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2)婚假:本人或直系亲属红白事请假的,7天之内(含7天)不扣工资,逾期按照每天实际工资的一半乘以天数扣除。(3)其它请假:请事假1天扣除一天工资;请病假的,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证明的不扣工资,没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2天内不扣工资,3至5天的扣日工资一半,5天以上的每请假一天扣一天工资

3.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次扣除30元工资。

4.被单位考勤监督检查小组查到无故不在岗,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5.由纪检部门督查到有违纪行为的,除受纪检部门的处分之外,当年不准评为优秀

上述各项扣除款项,自筹自支人员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财政工资人员从年绩效工资中扣除。

五、值班工作

按照办公室安排,严格执行政府办统一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要坚守岗位,保证电话畅通,做好来电记录和上传下达。遇紧急状况或重大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违反值班纪律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