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03.12 | 索引号: | 00062103-4-0801-2011-1005 |
发布机构: | 审 计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政务信息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成安县审计局《考勤值班制度》
为加强审计局考勤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提高管理的便捷性和科学性,多措施强化机关人员考勤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局执行《考勤值班制度》。具体如下:
一、考勤时间
按照县两办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实行面部签到,一天上下班共四次。
二、考勤纪律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成立考勤监督检查小组,由局班子成员轮流带队,会同局办公室对机关人员工作日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病、因事需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需向科长及主管领导签批假条。科股长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签字,所有人员连续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由局长批准签字。请假条必须交办公室,考勤统计,以假条为准,否则按旷工处理。科级干部请假一律向局长请假。请假人员上班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和遵守机关纪律情况,纳入年度评议考核等内容,累计旷工5天或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的,当年度工作评议考核直接定位不称职(不合格)。对在病、事假中弄虚作假,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将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出勤请假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奖惩、干部使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考勤奖惩制度
1.旷工: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五天,扣除当月工资;连续十五天无故不到,停止工作。
2.请假: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无请假条的一律视为旷工。请正常假的:(1)产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逾期按照每天实际工资的一半乘以天数扣除,最多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2)婚丧假:本人或直系亲属红白事请假的,7天之内(含7天)不扣工资,逾期按照每天实际工资的一半乘以天数扣除。(3)其它请假:请事假1天扣除一天工资;请病假的,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证明的不扣工资,没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2天内不扣工资,3至5天的扣日工资一半,5天以上的每请假一天扣一天工资。
3.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30元工资。
4.被单位考勤监督检查小组查到无故不在岗,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5.由纪检部门督查到有违纪行为的,除受纪检部门的处分之外,当年不准评为优秀。
上述各项扣除款项,自筹自支人员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财政工资人员从年绩效工资中扣除。
五、值班工作
按照办公室安排,严格执行政府办统一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要坚守岗位,保证电话畅通,做好来电记录和上传下达。遇紧急状况或重大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违反值班纪律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