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05.21 | 索引号: | 00062117-3-1303-2019-1003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0年成安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河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0〕1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确保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实际,现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成安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报废部分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按照(冀农财发〔2020〕15号)文件执行。
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资质要求
1、以我县具备资质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为主,或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农机拆解等相关事项。
2、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3、拆解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机械称重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剪断设备、切割设备、专业容器等,在排空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液体、气体物品时,应使用专用设备处理且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4、拆解操作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应能达到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
凡具有以上资质要求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或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请于2020年5月19日至5月26日到成安县农业农村局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需要携带: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拆解和存储场地照片等。
报名地址:成安县农业农村局西楼208房间
受理人: 霍晓鹏 姚永刚
联系电话:0310-7289366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