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中村小街巷亮化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9.01 索引号: 75894217-3-0404-2011-1023
发布机构: 城区管理局 文号:
主题 词: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2020年城中村小街巷亮化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三创四建”活动和20项民心工程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城中村小街巷亮化改造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民生,逐步实现亮化全覆盖,结合小街巷特点,通过完善小街巷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新成安。

二、建设原则

1.科学规范,合理布局。根据街道布局结构,确定安装位置。

2.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统一质量标准,严格施工验收,如期安全施工。

3.严格管理,高效运行。建立亮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度,统筹解决亮化管理费用,确保工程长期运行。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完成城中村27条小街巷亮化160盏LED路灯安装任务。

四、安装时间及阶段计划

1.2020年2月26日2020年5月30日,根据县民心工程确定的亮化任务,对城中村小街巷有关情况进行摸底。做预算、画施工图纸等前期准备

2.招标阶段。2020年6月2020年6月30日,城中村亮化工程全部使用太阳能路灯,所需路灯由县按照工程任务量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政府采购。

3.施工阶段.2020年7月2020年7月30日,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如期完成路灯施工。

4.验收阶段。2020年8月2020年9月,工程竣工后,由城管局负责,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共同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量验收单》,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验收情况及结论。对未通过验收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保证亮化工程顺利实施,成立亮化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分管领导抓好具体实施;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工程进展和质量标准。

2、强化监督检查。亮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城中村亮化工程的监督检查,与施工单位签订亮化工程目标责任书,认真指导,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