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09.01 | 索引号: | 75894217-3-0404-2011-1023 |
发布机构: | 城区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2020年城中村小街巷亮化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三创四建”活动和20项民心工程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城中村小街巷亮化改造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民生,逐步实现亮化全覆盖,结合小街巷特点,通过完善小街巷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新成安。
二、建设原则
1.科学规范,合理布局。根据街道布局结构,确定安装位置。
2.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统一质量标准,严格施工验收,如期安全施工。
3.严格管理,高效运行。建立亮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度,统筹解决亮化管理费用,确保工程长期运行。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完成城中村27条小街巷亮化160盏LED路灯安装任务。
四、安装时间及阶段计划
1.2020年2月26日—2020年5月30日,根据县民心工程确定的亮化任务,对城中村小街巷有关情况进行摸底。做预算、画施工图纸等前期准备
2.招标阶段。2020年6月—2020年6月30日,城中村亮化工程全部使用太阳能路灯,所需路灯由县按照工程任务量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政府采购。
3.施工阶段.2020年7月—2020年7月30日,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如期完成路灯施工。
4.验收阶段。2020年8月—2020年9月,工程竣工后,由城管局负责,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共同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量验收单》,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验收情况及结论。对未通过验收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保证亮化工程顺利实施,成立亮化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分管领导抓好具体实施;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工程进展和质量标准。
2、强化监督检查。亮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城中村亮化工程的监督检查,与施工单位签订亮化工程目标责任书,认真指导,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