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8 索引号: 00062118-1-1404-2011-1052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号:
主题 词: 科技、教育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

 

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各学校要抓紧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县教体局成立以教育工委书记、局长杨子江组长,教育工委委员、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叶永红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叶永红兼任。各有关科室明确一名联络员参加,定期汇总梳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各学校要建立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台账(见附件3),对各工作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等内容,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汇总工作进展。要建立“一表三清单”:一要建立三年行动情况汇总表,汇总排查整治等情况;二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登记录入,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要建立制度措施清单,对拟制定制度措施逐项登记,确保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四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明确时间节点,按时反馈信息。学校2020年85日前报送三年行动阶段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情况、动员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情况等,其中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有关文件报县教体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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