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10.15 | 索引号: | 00062100-X-0404-2011-101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主题 词: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安县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2020〕14号)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0月14日8时至16日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全县域严格按照《成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成政字〔2019〕59号)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报审版)》黄色预警(Ⅲ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重点排放企业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砖瓦、铸造等行业企业同步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近期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县政府对工业企业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
三、应急抢险和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工程项目(经县政府审批),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做好防扬尘措施。其它施工工地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四、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县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全县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每天8:00-20:00禁止装卸油作业。
五、上午11时至下午18时,住建部门指导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全时开启喷淋、洒水;园林部门对城区花园绿地进行喷水浇灌;交通、城管部门严格执行道路“以克论净”洗扫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督导加密城区道路洗扫作业频次,洒水次数在平日基础上提高30%,确保洒水抑尘工作全面到位。
六、全县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成安县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