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11.06 | 索引号: | 00062104-2-0404-2011-1010 |
发布机构: | 民 政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民政、扶贫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 |
成安县关于2019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绩效
自 评 报 告
接市财政局通知后,我县对开展2019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工作十分重视,专题召开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现依据《河北省“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1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现将本次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省财政拨付我县中央彩票公益金64.48万元,用于成安县火化场改造提升工程和成安县骨灰堂维修改造工程,本年支出65.66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64.48万元、地方预算资金1.18万元,执行率10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成安县火化场和骨灰堂环境,满足了群众文明祭祀的需求;促进了社会的均衡协调发展;有效改善了成安县殡葬事业落后现象,提升了提升地方政府社会公益事业供给能力,促进殡葬事业全面发展。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民政局根据《河北省“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成安县火化场改造提升工程和成安县骨灰堂维修改造工程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设定体系,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针对绩效评价项目补助资金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汇总各项资金拨付使用数据,并和民政局财务部门相互配合,参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收集绩效评价有关信息,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各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确保自评结果客观真实。
3、分析评价:我县对自评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即在对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与整改措施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认真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做到项目及时实施、确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64.4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我县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将符合拨付条件的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各项补助资金没有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将中央彩票公益金64.48万元,用成安县火化场改造提升工程和成安县骨灰堂维修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了火化场和骨灰堂整体环境和环保水平。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直接拨付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全运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项目完成数量:火化场和骨灰堂环境改造提升。
二是项目完成质量: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的污染气体排放检测,进一步提升了殡葬设施的环保水平。
三是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工,资金拨付到位。
四是项目成本节约情况:我县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实施救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各个项目的正常开展,促进了社会事务管理持续强化。
二是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通过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完善了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了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应实行绩效问责。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现阶段我县居民对民政各项工作的满意度较高,下一步将通过各项成果转化,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在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4月15日
邯郸市成安县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成安县火化场改造提升工程 | 负责人及电话 | 王新亮18732098478 | |||
项目主管部门 | 成安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成安县火化场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6.54 | 56.54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55.36 | 55.36 | 100% | |||
地方资金 | 1.18 | 1.18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提升地方政府社会公益事业供给能力。 2.促进各地区社会公益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3.改善地方社会公益事业落后状况。 | 有效改善了成安县殡葬事业落后现象,提升了提升地方政府社会公益事业供给能力,促进了社会公益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数量 | 1 | 1 | ||
质量指标 | 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 | 100% | 100% | |||
项目申报程序的合规性 | 100% | 100% | ||||
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规划扶持方向 | 100% | 100% | ||||
项目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并实行重点倾斜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 | ≥90% | 100% | |||
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 | 100% | 100% |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人群满意度 | ≥9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类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共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指标。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