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11.30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019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成安县2020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为做好我县2020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监管部门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遵循随机、公正、规范、均衡的原则,促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联合抽查单位:
发起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三、联合抽查检查时间和抽查目的。抽出时间:2020年10月26---2020年11月26日结束。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抽查目的:规范“煤改气”项目经营和施工企业、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用工行为,重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和劳务派遣用工监察的情况。
四、本次抽查行业和比例。决定对全县“煤改气”项目经营和管道施工企业、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和劳务派遣相关单位的情况进行双随机开展抽查,各按各行业50%的比例对2020年6月30日前在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已成立状态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相关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
五、检查对象的抽取。从成安县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照行业和比例抽取。
检查执法人员的抽取:由参加部门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从本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各自抽取执法人员2人,人社局将抽取执法人员2人,共同参与本次抽查。
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要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随机的原则。有随机抽取系统的要使用随机抽取系统。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予以监督。
六、检查的方式。1、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
2、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也可作为联合检查的依据。
3、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参与“煤改气”经营企业和管道施工施工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
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参与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
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参与劳务派遣相关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
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相关企业和有外国人就业的执法监督检查。
七、在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各检查组确认被检查企业名单和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实施检查机关对抽取的企业确定不参加检查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依据反馈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合检查组组成单位,统筹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制定并实施联合检查计划。
联合检查组应当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企业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相应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通过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八、检查工作安排。1、各组执法人员根据抽查事项清单所列的抽查事项,依据各自职责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表》由各单位根据自己的检查事项自行进行内容设计。
2、各组抽查完毕后,组长负责将各部门执法人员填写的《抽查记录表》收集齐全后,于检查后一日内交“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3、执法人员要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表》,不得存在缺项不填的问题,具体抽查过程对抽查事项不明白的,及时咨询本单位具体业务人员,不得不懂装懂,随意填写检查结果。
4、检查过程要做到全程留痕。
九、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对本次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执法人员要依据本部门职责,按照本单位工作安排移交相关科室,做好后续处理,不得私自解决,一经发现或被检查对象举报,将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不正常的市场主体,各有关部门应作为严格限制其招投标、政府采购、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结果要在抽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向社会公示。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