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08.24 | 索引号: | 00062124-5-0404-2020-1008 |
发布机构: | 司 法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成安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县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根据邯郸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邯依法行政办〔2020〕3号)要求,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评估文件。《成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管理办法》(成政字〔2018〕12号)和《成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成政字〔2018〕25号)。
2.评估情况。《成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管理办法》实施部门为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实施部门为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评估以上两个规范性文件符合制定权限和制定程序,不违背上位法规定,符合法定职责权限,没有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不存在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违反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内容,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
3.评估意见。 这两个规范性文件目的明确、 可操作性较强,为我县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较好的政策依据, 建议保留。
成安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