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01.27 | 索引号: | 75894217-3-0404-2011-1030 |
发布机构: | 城区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城区管理局
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及道路扬尘治理的说明
2019年6月底前,完成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建立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排放检测、超标撤场等监管制度,禁止超标排放,消除冒黑烟现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非道路机械使用责任制度。
加大市政工地扬尘整治力度,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严格执行《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严格按照“6+2”个百分百执行,发现有违规施工的严肃处理,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改。
202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