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 Ⅱ 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21.03.09 索引号: 00062100-X-0404-2011-102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主题 词: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相关企业:

       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2021〕7号)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3月8日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县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县政府对工业企业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

       三、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县政府对施工工地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四、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县主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全县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六、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各乡镇、经开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成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