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03.25 | 索引号: | 00062131-7-1701-2020-1005 |
发布机构: | 柏寺营乡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柏寺营乡行政执法队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执法职责,根据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接得住、不漏项;
2、坚持执行学法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知执法程序、相关法律政策。每周三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乡主管领导为召集人,学习时间14点--16点;同时坚持自学制度,根据执法实际写出笔记;
3、严格实行执法报备制度。执法前执法人员必须做好执法事项报备,写明执法事由,填写巡查、执法记录;
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时不得少于两人,实行执法回避制度,执法全过程录像制度,保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5、严肃执法纪律。执法人员中午严禁饮酒,严禁酒后执法,不得吃拿卡要,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不得接受管理相对人各种宴请、礼金、礼品;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到营业娱乐场所进行免费娱乐活动;不得滥用职权,打骂,刁难群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作出有损执法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