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12.10 | 索引号: | 75894217-3-0402-2011-1013 |
发布机构: | 城区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城区管理局
开展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及时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燃气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任务
1、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扰乱燃气市场秩序,尤其是瓶装液化气非法代罐点进行查处。必要时现场扣压钢瓶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对液化所站的专业技术、安全人员、静电释放装置、消防设施检验、装卸车软管检验合格证、警卫登记制度;站内有无法易燃杂草、废瓶存放是束规范;加气操作间、装卸车操作间的气相、液相管标识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
2、对非法送气人员及车辆,代送劣质气、外来气的实行上路拦截,扣压物品和运输工具。
3、燃气管道因腐蚀、地基下沉、道路改造、户外主管防护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发现违章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行为,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行为,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第三方违章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做到责任到人,分工协调,为此特成立燃气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马保明
副组长:秦永明
成员:李志勇、李好冰、黄涛、张建涛、王建功
五、整治时间
1、检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我局对违犯安全生产制度、无证经营、和违法储配点进行打击处罚,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合法市场的建立和送气人员挂牌上岗制度建设,对打非治违行动进行总结,巩固扩大成果,力争在2020年元月前走向长效管理阶段。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切实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整治行动。
2、严格执法,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燃气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把宣传发动、安全责任、监督检查落实到每个部位、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