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05.18 | 索引号: | 00062104-2-0405-2011-1002 |
发布机构: | 民 政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民政、扶贫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 |
关于印发《成安县民政局 2021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局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现将《成安县民政局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
成安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6日
成安县民政局2021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局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我局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局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条块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本局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局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相关局属部门制定。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旱灾、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局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关于我局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赵鸿林
副组长:李福新 陈文亮 纪海波 张艳岭 贾慧芬
组 员:纪小兵 朱信博 宋 鉴 白志军 刘 江
朱建伟 李 娟 杨 彬 刘 民 常少为
侯红伟 李 涛
局党组是全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指挥机构
根据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局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
三、预测、预警
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局党组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局党组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二)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局党组,局党组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局党组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指挥与协调
局党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局党组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五)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和单位为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二)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局党组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局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局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局党组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局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局党组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局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局党组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