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04.26 | 索引号: | 00062124-5-0302-2011-1007 |
发布机构: | 司 法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4月23日上午,成安县召开法治成安建设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云鸽出席会议,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审批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资规局等32个部门参加会议。
会上,对法治成安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朱云鸽同志对法治成安建设进行安排并提出具体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成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要点、纲要,省、市也有专门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成安建设工作。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路线图”转化为法治成安建设具体“施工图”,紧贴实际、紧盯任务,确保完成法治成安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法治成安建设各项工作。
(一)各部门一把手要带头强化制度意识,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优化行政决策、行政监督体制,全面提高县委、县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思维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全面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施政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积极转变治理理念,不断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各执法部门要实现执法案件全过程留痕,及时公示执法结果,做好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防止和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近年来,我县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决策程序逐步规范,在内容制定、程序履行、责任明确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个别部门在行政决策中,不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遵照法定程序做到依法办事。不能很好的养成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习惯,主动学法、遇事找法、决策靠法的意识还不够强。下一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成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协议审查能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另外,要围绕建设法治成安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工作的途径和机制,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把建设法治成安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有机衔接。要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六)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各部门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参加行政诉讼,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
(七)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机制,切实提高解决问题能力。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法治成安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上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成安建设成果落地落实。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法治成安,主体责任在各个部门。各部门“一把手”是全县法治成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法治成安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课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要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对标对表任务台账,认真梳理总结,倒排任务时限,逐一细化分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有效推进法治成安建设进程。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法治成安建设成效是衡量各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依法治县办要充分发挥好督查作用,对各部门开展法治成安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将各部门工作进度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