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07.14 | 索引号: | 00062123-7-0604-2011-1007 |
发布机构: | 公 安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成安县看守所
关于2020年度犯人生活费及包干费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标准》要求及财行【2016】430号文件,看守所对押人员伙食标准每人每月230元核算,县财政按150核算,全年在押人员伙食费41.4万元,医药费3.6万元,看守所办公经费50.56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按标准执行响应国家政策。
2、全年在押人员伙食费41.4万元,医药费3.6万元,看守所办公经费50.56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按标准执行响应国家政策。
3、为全面贯彻实施我县财政局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绩效管理,对我所补助资金95.56万元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绩效评价。
4、我所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以及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切实做好我所各项监管工作,有力保障我所在押人员伙食量、医药用品和日常生活所需品,以及我所日常办公经费的开支,保证各项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财政授权额度95.56万元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到2020年末完成年初支出目标,实际执行95.5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保障在押人员个人医疗保障卫生情况,达标率95%。
4、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的开展情况:通过调查询问在押人员,满意率80%,通过对监所民警的调查满意率85%以上。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按标准执行响应国家政策。全年在押人员伙食费41.4万元,医药费3.6万元,看守所办公经费50.56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按标准执行响应国家政策。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我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局的带领下,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通过开展绩效自评,清晰的了解单位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产生的效益以及合规情况等,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提高使用效率,积极发挥项目资金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为下年预算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