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民政局 2019年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14 索引号: 00062104-2-0404-2011-1028
发布机构: 民 政 局 文号:
主题 词: 民政、扶贫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成安县民政局

2019年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我县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成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县2019度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保障老年人拾法权益,根据《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80岁以上老年制定此服务津贴。

2019年度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共7542人,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17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发放资金623.2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推进我县养老事业快速发展,满足老年人养老需。以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使我县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评价对象:具有本县区域内户籍80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

评价范围:县级财政性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科学可行的要求,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当地的物价标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在评价中,我们实行综合指数评价法。综合指数评价法是指把各项绩效指标的实际水平,对照评价标准值,分别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再按照设定的各项指标权数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价方法。

3、评价标准:本次评价为计划标准,即指在项目库中预先制定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业务主管科室在全面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对已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

根据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权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高龄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对标高龄津贴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各项指综合评价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成安到高龄津贴审批表》由村委会核实后,村负责人签字盖章递交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政府核实后签字盖章,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2、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发放资金并保存档案。

(二)项目过程情况:在项目实施中,我县实行“财政管资金、民政管对象、政府管标准、银行管发放”的工作方式。在高龄老人审批后,我单位每月按规定制作发放花名册,经银行将资金打到供养人员卡号。

(三)项目产出情况:高龄老人津贴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对高龄老人的补贴,使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高龄津贴的发放,使得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得到更好的照顾。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