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安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20年版)》的通知,对各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对相关工作作了部署,为方面公众全面理解《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20年版)》具体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09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邯政办字〔2021〕20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行政审批局组织编制了《成安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县本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246项;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20项;省、市委托县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9项。
二、主要内容
一是抓紧组织落实。县有关部门要对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及时调整衔接到位,梳理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除涉密等不宜列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事项外,目录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今后,各县有关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不得随意设置行政许可的前置或后置办理条件。
二是规范事项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20〕154号)有关规定,对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或“放管服”改革等因素需作目录事项调整的,按照职责权限和调整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对本系统县级实施部门的业务指导,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建立健全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确保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实施和监管。
三、工作保障要求
县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