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1.12.20 索引号: 00062123-7-0404-2011-1005
发布机构: 公 安 局 文号:
主题 词: 组织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事项类型

即审即办

受理机构

县级公安机关

决定机构

县级公安机关

审批依据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第四章第二十条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三章第十五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一)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运输的;

(二)在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的。

适用范围

办理流程

1、受理:0个工作日;2、审查:0.5个工作日;3、决定:0.5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材料准备要点

1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申请表

 

电子扫描件

 

2

营业执照,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居民身份证

 

电子扫描件

营业执照(货主是企业的提交),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货主是其他组织的提交),居民身份证(货主是个人的提交)

3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电子扫描件

 

4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电子扫描件

 

承诺时限

1

法定时限

3

办理地点

互联网办理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结果送达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咨询电话

0310-72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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