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12.22 | 索引号: | 40490611-6-0404-2020-1007 |
发布机构: | 气 象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气象基本公共服务
白 皮 书
(2021年版)
成安县人民政府
前 言
成安属北温带季风气候区,全年总的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雨热同季,无霜期较长。春季冷暖气团活动频繁,气温回升快,降水量少,干燥多风,蒸发量大,土壤失墒严重,经常发生春旱;夏季受热带海洋气团影响,炎热多雨;秋季北方冷气团开始南下控制本地,副热带高压迅速南撤,降温迅速,昼暖夜凉,天高气爽;冬季受变性极地大陆气团影响,气候寒冷,雨雪稀少。在成安,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并能造成危害的农业气象灾害主要是:旱涝、暴雨、冰雹、大风、霜冻、低温连阴雨、干热风等。尤其是旱涝、暴雨、冰雹、大风给农业带来的危害极大,是影响我县农业丰产的主要因素。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局在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及本级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服务宗旨,做好本辖区内的各项气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及管理,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做好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更方便地了解本县公共气象服务情况,使气象服务更好地造福社会公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特编写《成安县气象基本公共服务白皮书》,介绍目前开展的各类气象监测信息、天气预报信息、专业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行政服务、气象科学普及公共气象服务渠道等。同时,附录提供了常用气象术语解释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便于公众科学应用气象信息。
《成安县气象基本公共服务白皮书》根据气象事业的发展每年修订一次,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7260806)
目前,国家一般气象站1个,四要素区域气象站7个,两要素区域气象站2个,土壤水分观测站1个。
天气实况
信息内容:成安国家气象观测站最近1小时的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降水量、风向风速。包括站点显示和温度、降水量的空间分布等内容。
发布时次:每小时滚动更新一次。
提供方式:气象网站。
预报内容:未来12小时内的天气预报,包括天空状况、降水情况等。
发布时次:汛期6-8月每天07时发布,其他月份每天08时。
提供方式:微博、声讯电话、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
预报内容:未来三天天气预报,包括天空状况、降水情况、气温(最高气温、最低气温)等。
发布时次:每天08时发布。
提供方式:微博、气象网站、声讯电话、手机短信。
预报内容:未来
发布时次:周一上午
提供方式:气象网站。
预警信号种类:暴雨、暴雪、高温、寒潮、雷电、大风、道路结冰、雾霾、霜冻、干旱、沙尘暴、冰雹。
预警信号内容:预警信号名称及其等级、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情况、已经或将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应的防御指南等。
发布时次:当灾害性天气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时,根据天气形势发展态势,制作(发布、更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提供方式: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电视、声讯电话、微博等,并及时增播、插播、补充或者订正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1)气候概况
内容:本县地理位置、所属气候带及四季特征,气温、降水、风向、风速等要素历年平均值及极端值,气候资源及常见气象灾害等。
发布时次:根据整编情况更新发布。
提供方式:纸质材料。
(2)年度气候公报
公报内容:上一自然年度主要气候特征、主要天气气候事件及影响分析及主要行业影响分析等。
发布时次:每年
提供方式:纸质材料。
(二)专业气象服务
针对生产和公众生活的需求,旨在为生产、灾害防御和日常生活的安排提供气象参考。
1、农业气象预报
(
预报内容:为便于农业生产安排,提供未来一周天气趋势预报及生产建议。
发布时次:每周一。
提供方式:纸质材料。
(2)农业气象信息
产品内容:上一旬(月)气象对农业的影响、及下一旬(月)天气趋势预测及农事建议。
发布时次:每旬初。
提供方式:纸质材料。
(3)作物发育期预报
产品内容:根据气象条件对作物生长的影响,预测作物发育期,并提出农事建议。
发布时次:不定时。
提供方式:纸质材料。
(4)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专题服务
产品内容: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期间的天气概况及其影响,未来三天的天气预报及其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建议。
发布时次:不定时。
提供方式:纸质材料、手机短信。
2、气象专题预报
预报内容:两会、春运、中、高考、重要节日、大型活动等天气预测和现场保障。
发布时次:两会、春运、中、高考、重要节日、大型活动前及活动期间。
提供方式:纸质材料、手机短信。
3、雨情快报、雪情公报
预报内容:实况雨情。
发布时次:不定时。
提供方式:纸质材料、手机短信。
(三)气象灾害防御
1、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普服务
制作气象灾害防御避险明白卡,购置气象科普图书,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开展纪念活动,对公众开放气象台、气象科普基地,举办气象科普讲座,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
2、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风险评估
组织收集灾情,掌握气象灾害的损失、主要致灾因子、灾害防御薄弱环节等信息,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为气象防灾减灾提供支撑。
3、发展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
在乡镇发展气象信息协理员,在村发展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参与城区、村镇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发展气象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气象灾害防御行动。
4、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
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对处于气象灾害多发易发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大中型企业、学校等单位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组织体系、机制建设进行认定,推动灾前科学有效防御。
5、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落实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提高预警信息的接收、分发和应对能力。
(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针对农业干旱期、雾霾天气重污染、水资源涵养期等关键时期,在适合的天气条件下实施作业。
每年6-8月份冰雹灾害易发季节开展人工防雹作业,重点服务于农作物及林果等特色农业产区防雹减灾。
二、气象行政服务
(一)规范气象设施管理
1、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应当按照项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2、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除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以外的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报经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二)规范气象探测管理
1、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及其他从事气象探测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
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属于除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以外的其他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三)规范气象灾害防御行为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必须具备省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使用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遵守作业规范。
(四)规范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行为
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的气象资料。
(五)规范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行为
向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参加世界气象组织全球和区域交换站点以外的气象资料,应当报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六)规范气球市场行为
1、对施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2、施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施放气球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施放申请,由气象主管机构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施放环境、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等条件进行审查。
(七)规范防雷市场行为
1、对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申请单位应当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
2、取得资质的单位,需要承接本省行政区域外防雷工程的,应当到工程所在地的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3、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符合要求的,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要求,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后重新申请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或者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4、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未取得验收合格文件的防雷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5、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6、防雷产品的使用,应当到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白天:08-20时
夜间:当日20时-次日08时
晴天:天空无云,或中、低云云量不到天空面积的1成,或高云云量在4成以下。
多云:天空云量较多,有4-7成的中、低云,或有6-10成的高云。
阴天:天空阴暗,密布云层,或稍有云隙,而仍感到阴暗。
阵雨:是指雨势时大、时小、时停,雨滴下落和停止都很突然的液态降水。
雷阵雨:指降水时伴有雷声或闪电的阵雨。
毛毛雨:指稠密、细小而十分均匀的液态降水,下落情况不易分辨。迎面有潮湿感,落在水面无波纹,落在干地上只是均匀地润湿地面而无湿斑。
阵雪:开始和停止都较突然、强度变化大的降雪。
雨夹雪:雨滴中同时夹带雪花的降水现象。
积雪:雪覆盖地面出现堆雪情况。
降水量——降落在地面上的雨水未经蒸发、渗透和流失的降水,在水平面上积累的深度。规定以毫米(mm)为计量单位。降水分为液态降水和固态降水。气象学上经常使用雨量等级或雪量等级来描述降水强度,具体见下表(单位mm)。
雨量 等级 | 12小时 量值 | 24小时 量值 | 雪量 等级 | 12小时 量值 | 24小时 量值 |
微量降雨 (零星小雨) | <0.1 | <0.1 | 微量降雪 (零星小雪) | <0.1 | <0.1 |
小雨 | 0.1~4.9 | 0.1~9.9 | 小雪 | 0.1~0.9 | 0.1~2.4 |
中雨 | 5.0~14.9 | 10.0~24.9 | 中雪 | 1.0~2.9 | 2.5~4.9 |
大雨 | 15.0~29.9 | 25.0~49.9 | 大雪 | 3.0~5.9 | 5.0~9.9 |
暴雨 | 30.0~69.9 | 50.0~99.9 | 暴雪 | 6.0~9.9 | 10.0~19.9 |
大暴雨 | 70.0~139.9 | 100.0~249.9 | 大暴雪 | 10.0~14.9 | 20.0~29.9 |
特大暴雨 | ≥140.0 | ≥250.0 | 特大暴雪 | ≥15.0 | ≥30.0 |
气温——天气预报中所说的气温,是指标准观测场内百叶箱中距地面 1.5 米高处所测得的温度,单位为℃。气象上常用的有平均气温、最高气温和最低气温。
平均气温:指某一段时间内,各次观测的气温值的算术平均值,有日平均气温、月平均气温和年平均气温等。
最高气温:一般指白天出现的最高气温,受太阳辐射的影响,最高气温一般出现在14时前后。
最低气温:一般指夜间出现的最低气温,一般出现在清晨06时前后。
风——天气预报中所说的风是指标准观测场内风塔上离地10米高处所测得的风向和风速。风吹来的方向确定为风的方向,一般用16个方位来表示风向。风速是指空气在水平方向运动的速度,以米/秒(m/s)为单位。为便于使用,把风速按一定量级区间划分为风力等级。具体见下表:
风力等级 | 风速(m/s) | 风力等级 | 风速(m/s) | 风力等级 | 风速(m/s) |
0 | 0—0.2 | 7 | 13.9—17.1 | 14 | 41.5—46.1 |
1 | 0.3—1.5 | 8 | 17.2—20.7 | 15 | 46.2—50.9 |
2 | 1.6—3.3 | 9 | 20.8—24.4 | 16 | 51.0—56.0 |
3 | 3.4—5.4 | 10 | 24.5—28.4 | 17 | 56.1—61.2 |
4 | 5.5—7.9 | 11 | 28.5—32.6 | 18 | ≥61.3 |
5 | 8.0—10.7 | 12 | 32.7—36.9 |
|
|
6 | 10.8—13.8 | 13 | 37.0—41.4 |
|
|
能见度——指能够从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认的目标物的轮廓和形体的最大水平距离。
雾——指近地面的空气层中悬浮着大量微小水滴(或冰晶),使水平能见度降到1km以下的天气现象。根据水平能见度大小分“雾”(能见度500~1000m)、“浓雾”(能见度50~500m)和“强浓雾”(能见度不足50m)。
(二)气象信息查询渠道
1、电视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以滚动字幕方式在成安县电视画面下方播出,必要时以图文或应急直播方式插播预警信息,直至预警结束。
2、电子显示屏 在我县县城和各乡镇安装的30多块电子显示屏,可循环播报天气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同时,在突发气象灾害来临前,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迅速发布至服务对象,及时告知应对措施,增强了公众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能力。
3、声讯电话 96121根据语音提示自由选择查询内容。
4、短信 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将预警信号及天气实况信息以及短期天气预报发给全县气象信息员、政府相关部门;将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发给特定服务对象。公众也可以到当地各通信营业厅办理气象预报短信服务业务。
5、微博 成安县气象局微博每天8:00发布天气信息。
6、气象网站
中国天气网成安站:
http://www.weather.com.cn/weather/101091004.shtml
登录网址可对成安县天气实况、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防灾减灾指南等信息进行查询。
(三)常用气象业务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0310-7260806
(四)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
成安县气象局根据中国气象局16号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对14种气象灾害及时发布、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并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2013年4月下发的《霾预警信号修订标准(暂行)》对霾预警信号进行了更新。具体级别及防御指南如下:
⑴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②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③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④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⑵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准备工作;
②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③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④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⑶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
②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③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④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⑤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⑷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②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③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④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⑤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②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③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④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⑵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③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④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⑶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②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③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④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②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③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
②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③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④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⑤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⑵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
②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③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④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⑤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⑶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
②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③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④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⑷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②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③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
②注意添衣保暖;
③对热带作物、水产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④做好防风准备工作。
⑵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
②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弱、病人;
③对牲畜、家禽和热带、亚热带水果及有关水产品、农作物等采取防寒措施;
④做好防风工作。
⑶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工作;
②注意防寒保暖;
③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④做好防风工作。
⑷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②注意防寒保暖;
③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④做好防风工作。
大风(除台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②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③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④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⑵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②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③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④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⑶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
②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③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④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⑷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②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③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④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工作;
②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③注意携戴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④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
⑵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
②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水上等户外危险作业;
③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做好交通安全的防护措施,驾驶人员注意沙尘暴变化,小心驾驶;
④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户外人员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⑶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
②人员应当留在防风、防尘的地方,不要在户外活动;
③学校、幼儿园推迟上学或者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
④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防御指南:
①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②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③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④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⑵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①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②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③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④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⑶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①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②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③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⑴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①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
②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③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④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⑤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⑵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①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③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④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⑤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②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⑵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
②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③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
④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
⑤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⑶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
②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
③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
④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
⑤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⑴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工作;
②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并择机进行作业;
③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④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篷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⑤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⑵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②气象部门适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③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④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篷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⑤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霜冻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⑴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准备工作;
②对农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业育种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③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户要关注当地霜冻预警信息,以便采取措施加强防护。
⑵霜冻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
②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
③对农作物、林业育种要积极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④对蔬菜、花卉、瓜果要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⑶霜冻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
②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
③对农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业育种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①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②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③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④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⑵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①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
②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
③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
④减少户外活动。
⑶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①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
②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等;
③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④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①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②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150微克/立方米。
③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预报用语: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出现中度霾,易形成中度空气污染。
防御指南:
①空气质量明显降低,人员需适当防护;
②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减少外出。
⑵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①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②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③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预报用语: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出现重度霾,易形成重度空气污染。
防御指南:
①空气质量差,人员需适当防护;
②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外出。
⑶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①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②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③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预报用语: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出现严重霾,易形成严重空气污染。
防御指南:
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②空气质量很差,人员需加强防护;
③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④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⑤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⑴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①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准备工作;
②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路况,安全行驶;
③行人外出尽量少骑自行车,注意防滑。
⑵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①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工作;
②驾驶人员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听从指挥,慢速行使;
③行人出门注意防滑。
⑶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①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和抢险工作;
②交通、公安等部门注意指挥和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结冰道路交通;
③人员尽量减少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