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索引号: | 40304128-8-0404-2011-1047 |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文号: |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
办
事
指
南
目 录
道路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办事指南………………………………………………………………………3
《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办事指…………………………………………………………………………4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办事指南…………………….……….………….6
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报备办事指南…………………………….………………8
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站办事指南……………………………………….……...…10
路路政管理站执法服务指南……………………………………………….……………12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资质查询一次性告知书…………………………………….………………17
出租汽车年度审验一次性告知书…………………………………………………………….………..….18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或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一次性告知书………….……… …………19
规范出租车车型、车容车貌、专用设施设备一次性告知书…………………………………….……….20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从事经营一次性告知书…………….21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受理一次性告知书………………………………………………………..2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年度审验一次性告知书…………….……23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件补换证一次性告知书………………………….…..…….24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营运证配发一次性告知书………….……… …………25
公路工程工地实验室备案一次性告知书…………………………………….…………………….26
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核验一次性告知书…………………………..27
公路工程竣工质量复测一次性告知书…………………………………………………..………………..28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名确认一次性告知书…………….……29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举报和投诉受理一次性告知书………………………….…………………..…….30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道路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九条
二、承办机构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要求将货运车辆转籍、过户的
五、申报材料
(1)《车辆转籍过户申请表》
(2)《道路运输证》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办理事项的委托书。
六、服务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单位详细地址: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3107286595。
十、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十四章第三节第三条
二、承办机构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道路运输证》需换发、补发的
五、申报材料
(1)《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3年,到期换发,具体换证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年的车辆审验工作进行。
(2)《道路运输证》污损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换发申请,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旧证,按原证件编号换发新证。
(3)《道路运输证》灭失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在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发证机关予以补办新证、重新编号,在业户档案及车辆管理档案中注销原证件号码,登记新的号码。
六、服务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单位详细地址: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3107286595。
十、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
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承办机构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的
五、申报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
(6)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
(7)《道路运输证》
六、服务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单位详细地址: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3107286595。
十、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报备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五条;第六章第一节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三、服务对象
道路运输企业
四、申请条件
道路运输企业需要设立分公司的
五、申报材料
(1)《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
(2)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4)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5)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6)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8)备案登记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9)分公司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10)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还应提交总公司所在地出具的《关于同意XX设立分公司的函》;
(11)依相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单位详细地址: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3107286595。
十、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站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与处理流程
二、实施对象:辖区内所有货运车辆
三、实施主体:交运局治超站
四、实施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五、处罚流程:
(一)对疑似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理流程
1、通过交通设施或交通警察、治超执法人员共同指挥引导货运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查
2、治超执法人员对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确认未超过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1吨以内的,予以提出警告后放行。
(二)对具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车辆的处罚流程
1、通过交通设施或交通警察、治超执法人员共同指挥引导货运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查。
2、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交通警察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治超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初检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3、驾驶员拒签的,应当在打印检测单上注明,交通警察收集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信息;运政执法人员收集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及货物装载源头信息。
4、治超执法人员责令并监督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状态。
5、治超执法人员制作称重和卸载单,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留存联交现场执勤交通警察。
6、现场执勤交通警察收到转交的称重和卸载单后,依据称重和卸载单标明的超限超载比例,依法作出处罚、制作《公安交通警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员。
7、卸载到位,履行处罚决定,放行车辆
8、程序结束
六、投诉渠道:成安县联合治超站处理大厅
七、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交运局治超站 0310-7286565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站
执法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成安县路政管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二、项目信息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审批类别  | 		
| 				 
  | 							 车辆装载物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  | 							 
  | 							 行政处罚  | 		
|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 							 
  | 							 行政处罚  | 		
| 				 
  |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 							 
  | 							 行政处罚  | 		
| 				 
  |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  | 							 
  | 							 行政处罚  | 		
|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车辆、机具擅自在公路上横穿、行驶  | 							 
  | 							 行政处罚  | 		
| 				 
  | 							 破坏、损坏、涂改和擅自移动公路标志、标线、标桩、护栏和其他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 							 
  | 							 行政处罚  | 		
| 				 
  |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  | 							 
  | 							 行政处罚  | 		
| 				 
  |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  | 							 
  | 							 行政处罚  | 		
| 				 
  | 							 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和驾驶培训、考试场地。  | 							 
  | 							 行政处罚  | 		
| 				 
  | 							 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 							 行政处罚  | 		
| 				 
  |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  | 							 
  | 							 行政处罚  | 		
| 				 
  |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 							 
  | 							 行政处罚  | 		
|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  | 							 
  | 							 行政处罚  | 		
| 				 
  |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 							 
  | 							 行政处罚  | 		
| 				 
  | 							 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 							 
  | 							 行政处罚  | 		
| 				 
  |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 							 
  | 							 行政处罚  | 		
| 				 
  |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 							 
  | 							 行政处罚  | 		
| 				 
  | 							 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 							 
  | 							 行政处罚  | 		
| 				 
  | 							 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 							 
  | 							 行政处罚  | 		
| 				 
  |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 							 
  | 							 行政处罚  | 		
|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  | 							 
  | 							 行政处罚  | 		
| 				 
  | 							 擅自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 							 
  | 							 行政处罚  | 		
| 				 
  |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 							 
  | 							 行政处罚  | 		
| 				 
  | 							 拆除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 							 行政强制  | 		
| 				 
  | 							 拆除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 							 
  | 							 行政强制  | 		
| 				 
  | 							 拆除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 							 
  | 							 行政强制  | 		
| 				 
  | 							 
  | 							 
  | 							 
  | 		
三、办理依据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3条 、第22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29条、第43条、第45条、第56条、60条、第61条、第62条、69条、第7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2条、44条、45条、46条、47条、48条、51条、52条、53条、54条、55条、56条、76条、77条、78条、79条、80条、81条
四、受理机构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站。
五、决定机构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站。
六、办理基本流程
附:流程图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八、处罚结果
向当事人送达公路路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九、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十、监督和投诉渠道
电话:03107286550
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
成安县沙河村东路北成安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站
(二)联系电话:
03107286565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除法定假日外)8点30分至17点30分
交通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资质查询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保障安全。 2.《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参加市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并通过考试,且成绩为合格。  | 		|||||
| 				 适用范围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资质查询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驾驶员身份证件  | 							 11  | 							 0  | 							 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
| 				 2  | 							 无  | 							 
  | 							 
  | 							 
  | 		||
| 				 3  | 							 
  | 							 
  | 							 
  | 							 
  | 		||
| 				 
  |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内  | 							 法定时限  | 							 无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交通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出租汽车年度审验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用于客运服务的出租汽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七)按规定进行二级保养。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用于客运服务的出租汽车车户或业主  | 		|||||
| 				 适用范围  | 							 出租汽车年度审验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11  | 							 
  | 							 材料内容  | 		||
| 				 2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二级)评定表  | 							 1  | 							 
  | 							 评定表  | 		||
| 				 3  | 							 
  | 							 
  | 							 
  | 							 
  | 		||
| 				 
  | 		||||||
| 				 承诺时限  | 							 1  | 							 法定时限  | 							 无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交通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或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 		|||||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  | 		|||||
| 				 适用范围  |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或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无  | 							 1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无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交通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规范出租车车型、车容车貌、专用设施设备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时,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 (五)计程计价设备、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牌)、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无  | 		|||||
| 				 适用范围  | 							 规范出租车车型、车容车貌、专用设施设备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无  | 							 1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无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交通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从事经营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审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A级及以上的,应当批准其继续经营;(二)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A级的,应当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整改合格后准许其继续经营;(三)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B级或者一半以上为A级的,可视情适当核减车辆经营权;(四)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级的,应当收回车辆经营权,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配置车辆经营权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A级及以上的,应当批准其继续经营;(二)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A级的,应当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整改合格后准许其继续经营;(三)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B级或者一半以上为A级的,可视情适当核减车辆经营权;(四)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级的,应当收回车辆经营权,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配置车辆经营权  | 		|||||
| 				 适用范围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从事经营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考核等级相关资料  | 							 11  | 							 
  | 							 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 		||
| 				 2  | 							 无  | 							 
  | 							 
  | 							 
  | 		||
| 				 3  | 							 
  | 							 
  | 							 
  | 							 
  | 		||
| 				 
  | 		||||||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无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交通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受理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投诉,应当在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办结。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
| 				 适用范围  |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无  | 							 1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站001房间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交通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年度审验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需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 		|||||
| 				 适用范围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年度审验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车辆违章记录;  | 							 1  | 							 1  | 							 车辆违章记录;  | 		||
| 				 2  |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 							 1  | 							 1  |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 		||
| 				 3  | 							 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 							 1  | 							 1  | 							 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 		||
| 				 4  | 							 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 							 1  | 							 1  | 							 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 		||
| 				 5  | 							 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 							 1  | 							 1  | 							 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 		||
| 				 
  | 		||||||
| 				 承诺时限  | 							 即办  | 							 法定时限  | 							 无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交通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件补换证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第四条、第三节第三条。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现有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道路运输证》因损坏、污损或丢失需要换证、补发的。  | 		||||||
| 				 适用范围  | 							 现有旅客运输企业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 							 1  | 							 0  | 							 在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下载并规范填 写,内容完整清晰,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清晰有效,加盖公章。  |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 营者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 份证件和委托书 
 
 
 
 
 
 
 
 
 
 
 
 
 
 
 
 
 
 
 
 
 
 
 
 
 
 
 
 
 
 
 
 
 
 
 
 
 
 
 
 
 
 
 
 
 
 
 
 
 
  | 							 1  | 							 1  | 							 无经办人的不需要提供书面委托书。 委托书在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下载并 规范填写,内容完整清晰,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清晰有效,加盖 公章。 
  | 		|||
| 				 3  | 							 企在所在地的市级报刊刊登遗 失声明(报刊原件)  | 							 1  | 							 1  | 							 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 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清晰有效,加盖公章 
  | 		|||
| 				 4  | 							 9cmX6.2cm车辆45度角彩 色照片2张,一张用于证件 制作,一张存入车辆管理档 案 
  | 							 1  | 							 0  | 							 写清晰有效。道路运输证补办需要 
  | 		|||
| 				 注:第2项、第5项、第6项申请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交通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营运证配发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第三节;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许可的经营者按要求落实车辆及人员有关承诺的。  | 		||||||
| 				 适用范围  | 							 邯郸市行政区域内申请配发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者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 							 1  | 							 0  | 							 在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下载并规范填写,内容完整清晰,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清晰有效,加盖公章。  | 		|||
| 				 2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 							 1  | 							 1  | 							 只提供正本复印件即可 
  | 		|||
| 				 3  |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 							 1  | 							 1  | 							 无经办人的不需要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在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下载并规范填写,内容完整清晰,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清晰有效,加盖公章。 
  | 		|||
| 				 4  | 							 9cmx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 片2张  | 							 1  | 							 1  | 							 清晰有效,加盖公章  | 		|||
| 				 5  | 							 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 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车辆类型 及等级核定表、车辆入网证明、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新车提供道路实车核查记录表。  | 							 1  | 							 1  | 							 清晰有效,加盖公章  | 		|||
| 				 6  | 							 (客运道路运输证办理)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 							 1  | 							 1  | 							 清晰有效,加盖公章  | 		|||
| 				 7  | 							 原道路运输证 
  | 							 1  | 							 0  | 							 清晰有效  | 		|||
| 				 第3项、第5项、第6项申请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南环路中段0001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一楼001办证大厅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公路工程工地实验室备案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公路工程工地实验室备案  | 		|||||
| 				 事项类型  | 							 即审即办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第五条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人员资质、检测设备复印件  | 		|||||
| 				 适用范围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
| 				 办理流程  | 							 无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企业资质  | 							 
  | 							 1  | 							 企业资质  | 		||
| 				 2  | 							 试验检测人员资质  | 							 
  | 							 1  | 							 试验检测人员资质  | 		||
| 				 3  | 							 检测设备  | 							 
  | 							 1  | 							 检测设备  | 		||
| 				 注:第2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 				 承诺时限  | 							 直至工程交工  | 							 法定时限  | 							 ---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12房间质监站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12房间质监站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核验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核验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五条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交工申请书  | 		|||||
| 				 适用范围  | 							 满足交工的项目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施工资料、监理资料  | 							 
  | 							 1  | 							 施工资料、监理资料  | 		||
| 				 2  | 							 
  | 							 
  | 							 1  | 							 
  | 		||
| 				 3  | 							 
  | 							 
  | 							 1  | 							 
  | 		||
| 				 
  | 		||||||
| 				 承诺时限  | 							 交工完成后  | 							 法定时限  | 							 --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12房间质监站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12房间质监站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竣工质量复测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公路工程竣工质量复测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六条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 		|||||
| 				 适用范围  | 							 无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无  | 							 
  | 							 1  | 							 ----  | 		||
| 				 2  | 							 
  | 							 
  | 							 1  | 							 
  | 		||
| 				 3  | 							 
  | 							 
  | 							 1  | 							 
  | 		||
| 				 
  | 		||||||
| 				 承诺时限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12房间质监站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12房间质监站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名确认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名确认  | 		|||||
| 				 事项类型  | 							 无此权限  | 		|||||
| 				 受理机构  | 							 交通职业资格网  | 							 决定机构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
| 				 审批依据  | 							 无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
| 				 申请条件  | 							 无  | 		|||||
| 				 适用范围  | 							 无  | 		|||||
| 				 办理流程  | 							 无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无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注:第2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 				 承诺时限  | 							 即时  | 							 法定时限  | 							 -----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12房间质监站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12房间质监站  | 		|||||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咨询电话  | 							 0310-7286550  | 		|||
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举报和投诉受理事项
一次性告知书
| 				 子项名称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举报和投诉受理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 				 审批依据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三十五条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条件  | 							 无  | 		|||||
| 				 适用范围  | 							 无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 				 1  | 							 无  | 							 
  | 							 1  | 							 
  | 		||
| 				 2  | 							 
  | 							 
  | 							 1  | 							 
  | 		||
| 				 3  | 							 
  | 							 
  | 							 1  | 							 
  | 		||
| 				 注:第2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 				 承诺时限  | 							 即办  | 							 法定时限  | 							 无  |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乾侯北街69号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12房间质监站  |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 				 结果送达  | 							 查明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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