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12.30 | 索引号: | 00062123-7-0404-2011-1016 |
发布机构: | 公 安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赴台定居签注签发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 赴台定居签注签发 | |||||
事项类型 | 应注明该事项的审查类型,如前审后批、即审即办等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
审批依据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第四款 (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应注明收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适宜时,应指明法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无需收费的,应注明“无”或“不收费” | |||||
申请条件 |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 |||||
适用范围 | 大陆居民 | |||||
办理流程 | 1. 窗口受理:1 个工作日; 2. 审核签批:3 个工作日; 3. 缴费制作证件:3个工作日 | |||||
特殊环节 | 无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1 | .申请表;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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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 原件 |
|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 ||
3 | .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提交,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 ||
4 | 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 ; | 原件 |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提交,但持“赴台批件”申 请赴台的除外 | ||
5 | 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 原件 |
|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 ||
6 | .单位公函、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 原件 |
| 由单位代办的 | ||
7 | 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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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
| 原件 | 复印件 | 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 | ||
9 | 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 | ||
注:第2.5.6.89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9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成安县出入境接待大厅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 |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