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应邀签注签发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1.12.30 索引号: 00062123-7-0404-2011-1017
发布机构: 公 安 局 文号:
主题 词: 组织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赴台应邀签注签发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赴台应邀签注签发

   事项类型

应注明该事项的审查类型,如前审后批、即审即办等

受理机构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决定机构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审批依据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第四款

(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20198】1931号”

申请条件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适用范围

大陆居民

办理流程

1. 窗口受理:1 个工作日;

2. 审核签批:3 个工作日;

3. 缴费制作证件:3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材料准备要点

1

.申请表;

原件

 

 

2

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原件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

.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原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提交,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4

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

原件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提交,但持“赴台批件”申

请赴台的除外

5

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6

.单位公函、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原件

 

由单位代办的

7

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复印件

 

注:第2.5.6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9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成安县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结果送达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

咨询电话

0310-7255987

咨询电话

0310-7255987

 

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