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12.30 | 索引号: | 00062123-7-0404-2011-1027 |
发布机构: | 公 安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签发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 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签发 | |||||
事项类型 | 应注明该事项的审查类型,如前审后批、即审即办等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
审批依据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第四款 (二)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应注明收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适宜时,应指明法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无需收费的,应注明“无”或“不收费” | |||||
申请条件 | 内地居民可按需申领 | |||||
适用范围 | 中国公民 | |||||
办理流程 | 1. 窗口受理:1 个工作日; 2. 审核签批:3 个工作日; 3. 缴费制作证件:3个工作日 | |||||
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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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1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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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 原件 |
| 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 ||
3 | .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 原件 |
| 内地居民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 往来港澳签注的 | ||
4 | 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 原件 |
|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 | ||
5 | 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 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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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营业执照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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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 | 原件 |
| 企业机构人员提交。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 6 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 | ||
8 | 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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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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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2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9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成安县出入境接待大厅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 |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