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12.30 | 索引号: | 00062123-7-0404-2011-1028 |
发布机构: | 公 安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签发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 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签发 | |||||
事项类型 | 应注明该事项的审查类型,如前审后批、即审即办等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
审批依据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第四款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申请条件 | 内地居民可按需申领 | |||||
适用范围 | 中国公民 | |||||
办理流程 | 1. 窗口受理:1 个工作日; 2. 审核签批:3 个工作日; 3. 缴费制作证件:3个工作日 | |||||
特殊环节 |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1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原件 |
|
| ||
2 | 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 原件 |
| 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 ||
3 | .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 原件 |
| 内地居民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 往来港澳签注的 | ||
4 | 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 原件 |
|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 | ||
5 | 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 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提交 | ||
注:第2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9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成安县出入境接待大厅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 |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