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张孚生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30 索引号: 00062116-5-0404-2011-1067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张孚生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张孚生土地使用证号为成国用(2006)第131,,使用面积:126.3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如对该土地使用证有异议,请在发布公告之日起15日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明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公布期满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其补办证书.

 

特此公告:

 

受理机构:成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310-726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