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1.28 | 索引号: | 78255407-4-0302-2011-1007 |
发布机构: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2021年,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聚焦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严格举措、奋力作为、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1月1日-12月21日,综合指数为4.67,全市排名第8,在全省排名第72,较2020年同期下降17.5%,全市排名第10;PM10平均浓度为86微克每立方米,全市排名第14,在全省排名第115,较2020年同期下降12.2%,全市排名第15;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每立方米,全市排名第7,在全省排名第64,较2020年同期下降22.6%,全市排名第12。
2021年我县优良天数任务目标为230天,截至12月21日,优良天数为246天,较去年同期(214天)增加32天。
2021年我县市考核西南庄断面稳定达标,达标率100%。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管理,达标率达到100%。
参照邱县农村“厕污一体化”治理经验,完成我县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33家涉危险废物企业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完善机制。今年以来,先后起草了《成安县2021年保障邯郸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方案》、《成安县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成安县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成安县煤矸石烧结砖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成安县强化扬尘综合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重新细化制定禁止露天焚烧、机动车辆管控、扬尘治理攻坚、“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污染源排查方案等专项方案及配套量化问责办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各尽其职,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全面统筹推进。一是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成立专项推进组,不间断开展督导,扎实推进治理进度。对全县36家涉VOCs企业开展精准治理,不断提高原辅料低挥发性替代比例,坚持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继续推进末端高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对35家工业炉窑企业按照“六化标准”开展深度治理,确保有组织排放达到“邯郸限值”,无组织排放管控到位,厂区全面实现硬化、绿化;对48家涉粉状物料企业参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开展PM10扬尘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坚持原料储存入仓进棚,生产过程封闭密闭,除尘设施高效全面。二是强力推进砖瓦窑企业关停退出。我县共有12家砖瓦企业,按照市政府8月底前关停退出的要求,我县已提前全部关停到位。三是切实全面落实生产调控减排措施。对全县132家涉气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制定应急减排方案。根据气象预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期间加大巡查排查力度,精准落实应急管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确保应急减排落到实处。同时还积极做好大货车管控及车辆限行等措施。四是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投资约140万元,完成了主城区主要交通道口安装6套黑烟抓拍系统,对“冒黑烟”车辆实施全覆盖技防体系。同时,投资约1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600辆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安装远程在线监控(OBD) ,能够实现实时监测尾气达标情况。对全县10家重点用车大户进行抽检监测,出动100人次,共计抽检监测372辆,现场劝返国四以下运输车辆4辆。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开展进城大车尾气抽检工作,出动人次270余人次,共计抽检车辆519辆,均达标行驶。不间断开展专项行动,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441台,对109辆尾气净化装置排放不达标的停止使用,对监测合格的49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登记编码。五是强化露天焚烧管控。起草制定了《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考核奖惩规定》,建立“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乡村组禁烧责任。禁烧技防的同时,每天安排2组人员对全县开展巡查督导,在清明、夏收等关键时期,成立9个督导巡查组,出动300车次、600人次开展全县禁烧巡查,发现火情第一时间移交乡镇及时处置,降低露天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3.狠抓扬尘攻坚。我局扬尘办坚持“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持续开展“零点行动”,针对主城区自建房拆迁、建筑施工、市政施工进行督导检查。统筹推动建筑施工(含自建房)、道路交通、工业企业、市政施工、水利施工、主城区裸土裸地等领域扬尘污染达标整治,实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扬尘污染物排放“双达标”,有效降低PM10浓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1年至今共检查发现937个(次)点位存在1624个问题。其中道路321个(次)点位581个问题,建筑工地303个(次)点位559个问题,裸土裸地154个(次)点位322个问题,自建房96个(次)点位149个问题,工厂1个(次)点位2个问题,并将问题全部交办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4.加大臭氧管控。要求全县涉VOCs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全域所有企业保证洒水降温;严格督导全县25家加油站要严格落实错时卸油,保证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坚持早晨查早点、中午查饭店、晚上查烧烤工作机制,严查早餐油炸油烟污染,严禁露天、室内炭烤行为,确保主城区289家餐饮饭店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到位、正常运行;对13家汽修钣金、喷漆单位采取关停整顿措施,严防高温时段汽车钣金喷漆;加强对露天喷涂、焊接以及道路沥青铺设、道路划线等市政施工行为的巡查,严防臭氧污染。同时,紧盯工业企业、汽修行业等各类涉VOCs废油漆、废涂料桶等单位,严防露天存放导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局突出抓实“四项”重点工作,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快推进团结东干渠生态治理,针对7、8、9月份汛期大雨频发,我局出动30余人次,冒雨查看沿渠水质情况并进行采样检测,确保团结东干渠西南庄断面过境水质稳定达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目前,西南庄考核断面全年稳定达标,团结渠生态治理项目已入项目储备库,待资金下达后立即实施。
2.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管理,达标率达到100%。对划定的2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和10个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不间断开展环境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完成我县12个饮用水源地每季度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达标率100%。
3.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封堵非法排污口。积极推进我县3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成安县污水处理厂和成安县商城污水处理厂2个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已完成,成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完善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已制定成安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方案下发沿渠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坚决封堵沿渠所有非法排污口。
4.加强全县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确保各产污环节稳定达标排放。每月对我县13家重点涉水企业及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查看产水环节汇入污水处理站情况、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在线检测设备运行情况。目前,未发现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情况。
(三)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开展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和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根据《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成安县土壤重点监管企业为7家,已完成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方案上报,并向市局完成成果备案工作。排查涉重金属企业2家,重金属不外排。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对工业污染源头及历史遗留污染源实施重点防控和强化管理。
2.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参照邱县“厕污一体化”资源化利用模式,目前已完成2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对各乡镇黑臭水体开展持续性动态巡查,逐村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台账,督促有关乡镇持续推进疑似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水体安全。
(四)固体(危险)废物工作开展情况
狠抓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管,同步推进工业企业危废监管。疫情期间对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成安县县医院、成安县中医院、成安县疾控中心)和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督导检查。成立5个排查组,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管“回头看”工作。完成了全年度系统内34家涉废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
(五)严格执法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大队充分利用人员一线执法和视频监控、分表计电、在线检测,采取现场、非现场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全体男职工对重点企业24小时驻厂监管,进行全面解剖,今年共安排驻厂200余家次,发现问题400余个,全部盯办整改到位。今年以来,我局共行政处罚80起,处罚金额397.31万元;涉及四个配套办法数量24件,分别为: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4起,查封、扣押案件19起,按日计罚案件1起共计处罚6万元,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第一季度共抽查企业80家,其中一般企业51家,重点企业23家,特殊排污单位6家,共发现立行立改环境违法行为16个,已当场整改到位;第二季度共抽查企业78家,其中一般企业54家,重点企业16家,特殊排污单位8家,共发现立行立改环境违法行为15个,立案处罚问题3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第三季度截至目前已抽查企业36家,其中一般企业52家,重点企业18家,特殊排污单位7家,共发现立行立改环境违法行为5个,立案处罚问题5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狠抓环境信访。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共接到12369举报平台交办信访件44起,已处理反馈42起,2起正在处理中;县政府督查室交办信访件120起,已处理反馈115起,还有5起正在处理中;下一步执法大队信访工作将进行扎扎实实开展,认真对待每一起信访案件,处理一起销号一起,严防重复访反弹。
四是做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问题整改。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现场督察组共对我县开展了5轮次检查,交办29家企业存在52个问题,目前这些问题已全部整改和反馈到位,共计处罚31.7万元;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县检查3轮次,交办9个点位10个问题,目前交办问题已整改到位,实施问责1人;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县开展5个月交叉执法检查,共发现92家企业存在问题,目前交办问题已整改到位,共计处罚18.4万元。
五是推进分表计电系统安装使用。按照市局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对接分表计电有关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申报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已联网企业60家,安装分表计电终端448个,现场核实异常信息28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局反馈。
六是开展在线监控数据造假专项行动。自开展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专项行动以来,我局专门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对我县22家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共发现我县在线监控问题12项,其中,立行立改11项,立案处罚1项,目前立行立改问题已当场整改到位,立案处罚问题已按照规定要求处罚到位处罚10万元。
(六)环境质量检测情况
一是督导我县在全国污染源信息平台中43家重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目前我监控中心已对20家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时整改。按照省市重点排污企业执法监测要求,对我县辖区内11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执法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录入全国污染源信息平台。二是每月对我县断面水质进行采样监测,1至11月份断面水水质达标率100%。同时,按照省市要求,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完成一、二水厂四个季度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常规项目监测和上半年、下半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常规项目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市监控中心 。审核汇总我县“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季度监测数据,按时间节点要求上传生态农村监测业务系统。三是对成安县西南庄断面和入河排污口开展自测工作,并将自测结果报送至市监控中心。2021年以来至今 ,共完成水样监测任务83次,共分析水样329个,出具监测报告33份,为日常监督检查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加强疫情期间污水监测。疫情防控期间,督促成安县人民医院、成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城西污水处理厂、商城污水处理厂进行监测,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汇总监测结果上报市局监控中心,时刻掌握污水排放和处置情况,确保水环境安全。五是积极开展环境统计工作。全面掌握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现状,并将环境信息统计结果及时上报,目前已完成2020年环境统计工作。
(七)核辐射安全管理情况
一是对我县域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开展检查行动35次,出动执法监管人员90余人次。二是督促我县废旧放射源安全转移送至河北省废源库;协助我县新建核技术利用单位办理辐射许可证,目前1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100%全部持证。
(八)积极推进环境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分别深入工业企业、餐饮饭店、居民住宅小区、商场、沿街门店、建筑工地以及乡镇农村等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一线了解工业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环境诉求和日常关切,促进企业提高落实环保政策的内动力,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和参与环保建设的主动性,有效的调动各方面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通过国家安全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宣传。二是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向主流新闻媒体报送我县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动态稿件160余篇,先后被中国环境报、河北日报、邯郸日报、长城网、邯郸新闻网采用。目前,省级媒体用稿21篇、市级媒体用稿129篇,县级(新成安报)10篇。县电视台报道8次。
三、存在的问题
1.扬尘污染管控有待加强。近入四季度以来,我县PM10浓度在东部十县排名倒数,经源解析分析,扬尘源为首要污染源占比约28%,且9月份我县PM10考核得分排名全市倒6,降尘量为3.7吨/平方公里.月,全市排名倒4,扬尘污染严重影响我县PM10。因此,加强扬尘污染管控是重中之重,但一些部门和乡镇,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重视扬尘治理工作;工作上,没有把扬尘治理放在重要位置;行动上,没有真正扑下身子到现场一线推动,致使扬尘问题依然多发频发,甚至存在失管失控现象。县大气办、扬尘办联合专家组对成安县城区及周边的建筑工地、裸土裸地、道路扬尘等扬尘问题进行排查,问题之多、性质之严重,有的问题多次交办迟迟未得到整改。
2.高湿静稳天气影响。10月份以来,氮氧化物浓度持续出现高值,每天从下午4点开始上升,23时达至峰值,长达近10小时左右,夜间污染尤其突出;氮氧化物超出控制目标,这是拉高我县综合指数的重要因子之一。主要原因是:一是北环大型车流量巨大,通过源解析分析机动车尾气源排放占比为24.0%,机动车尾气排放主要就是氮氧化物。二是仍有部分尾气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主城区施工作业。三是道路洒水保湿不到位,有时出现高温时段站点周边雾炮、洒水不能满足常态化保湿的要求。四是餐饮油烟管控不到位,有的饭店仍存在油烟治理设施未安装,清洗不到位等现象,露天烧烤存在反弹。
3.砖瓦窑行业淘汰资金问题还未解决。目前,我县12家企业都已关停,6家企业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已到我县财政,但按照文件要求需县政府配套资金(1:1)还未解决,拆迁等后续工作很难进行。砖瓦企业多次集体上访至县信访局,我局都暂时给予了积极回复,仍存在不稳定因素。
4.禁烧工作仍需压实责任。全县禁止露天焚烧管控不严,露天焚烧火点较多,在全市倒排。截至11月24日,共发现火情126处,其中露天焚烧监控视频拍摄138处,现场巡查发现35处。工作力度仍需加强,配套奖惩问责办法未起到相应效果。乡镇属地监管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
5.团结东干渠仍存在非法排污口。日常排查监管中,仍发现沿渠存在非法排污口,清理整治后还存在反弹隐患。同时,河渠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影响考核断面水质。
6.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基层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导致目前土壤污染还存在着底数不清,对土壤受污染程度不能准确把握。
四、2022年工作谋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着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水泥、铸造、建材等行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炭素行业污染物排放达到铝工业特别排放限值。对不达标的企业,停产整治。继续深化涉VOCs企业根据企业特性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编制指南认真编制一厂一策方案,从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中间过程管控,末端治理设施提升改造等全流程开展深度治理,已完成治理的加快验收工作;继续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碳达峰工作。深化工业领域低碳发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张,大力推进工业节能改造;加快推进成安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成安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二是着力推进砖瓦企业退出。对全县关停退出砖瓦企业加快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到位。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杜绝企业死灰复燃。
三是着力抓好扬尘污染治理。加大扬尘督导检查,通过实施建筑施工、拆迁施工、市政施工、工业企业、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道路、交通公路、大型停车场、裸土裸地、运输车辆等“九尘共治”,统筹推动各领域扬尘污染达标整治,实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扬尘污染物排放“双达标”,有效降低PM10浓度。
四是着力做好散煤管控。强化煤炭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清洁取暖覆盖的区域,全面禁运、禁销、禁储、禁燃。对主城区餐饮饭店、蓄禽养殖、洗浴等加强散煤监管,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监测、监控、检查、督察、问责机制,综合运用网格员巡查、红外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加强监管,及时查处散煤复燃问题,形成散煤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散煤在我县销售和使用现象发生。
五是着力抓好禁烧禁燃管控。扎实抓好未利用秸秆、杂草、树叶及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清理工作,专人负责,压实责任,杜绝乱堆乱放、点火冒烟。充分发挥露天焚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和网格巡查员的作用,同时要做好禁烧巡查和值守工作。重点加强对“两高”沿线及重点区域巡查力度,缕清机制,对露天焚烧行为实现发现-交办-处置-反馈一条龙,做到处罚率达到100%。
六是着力做好秋冬季应急减排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围绕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大力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突出系统全面、精细错峰,对全县132家涉气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制定应急减排方案。根据气象预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期间加大巡查排查力度,确保应急减排落到实处。
七是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我县目前有两家机动车检验机构,不定期对机构检测设备、标准气体、人员操作等工作环节进行现场检查,防止检验机构在车辆尾气检测时弄虚作假。加大过境柴油车辆路检路查力度和频次,发挥黑烟抓拍系统作用,使用人防加技防严禁超标车辆驶入主城区,进一步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抽检工作,对全县加油站不定期开展油气回收检查工作,尤其在夏季高温天气加大检查频次。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积极与上级沟通生产团结渠生态治理项目,尽快拨付资金,以确保项目尽快实施,改善水环境质量,使西南庄断面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标志标识和隔离防护,加强水源地风险评估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全方位防范环境风险隐患,确保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加大对3家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直接向水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全面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治理,对入河排污口规范口门设置和设立规范标志牌,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督促县环洁公司加强与市审批局沟通对接,加快对成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工作。四是持续加强对13家重点涉水企业监管力度,杜绝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部门严惩不贷,确保达到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排放。五是继续开展新一轮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非法入河排污口做到立行立改,坚决封堵到位,严防反弹,实现动态清零。
(三)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危险)废物监管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依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指导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相关工作。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对工业污染源头及历史遗留污染源实施重点防控和强化管理。二是持续强化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完善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工作机制。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严格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过程的监督,完善问题发现手段,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确保用地安全。同时,根据优先管控名录,明确高中低风险地块的环境管理措施,预防在产企业土壤污染。对重点行业企业腾退场地加强监管,及时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三是对全县涉危废企业进行严格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同时,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为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和处置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打击,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四)持续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建设和锻炼,抓好业务培训工作,按时召开案卷集体讨论会,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环境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加大现场执法力度,持续认真开展各项排查执法专项检查,并实时开展后督查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反弹,并注重执法效果,切实将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完善和落实环境信访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环境信访的工作程序,坚持实施回访制度,使环境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做好同上对接和反馈,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建立无障碍沟通渠道,所有交办任务都主动作为,按时反馈,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持续做好环境监测。结合水污染防治科和环境执法大队定期对断面水及重点涉水企业进行采样并监测,全面掌握断面水及重点涉水企业水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