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12.24 | 索引号: | 69920902-6-0404-2011-1025 |
发布机构: | 商城镇 | 文号: | |
主题 词: | 科技、教育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商城镇清理整治无证办学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无证学校(含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为严格规范商城镇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广大受教育者的切身利益,根据邯郸市教育局(邯教【2020】357号)《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整顿各级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商城镇辖区内无证学校(含幼儿园)予以取缔关停。特发布商城镇整治非法办学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镇辖区内所有无证学校(含幼儿园)要立即停止办学,并摘下牌匾,清退学生学费,付清教职工工资,妥善分流安置学生。否则,商城镇清理整治无证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予以依法依规取缔,并依法处罚。
为了让孩子接受安全规范的学校教育,请各位家长按照分流方案把孩子送回到公办小学和幼儿园中去。不要向孩子目前所在的无证学校(含幼儿园)续交任何费用,避免权益受损。同时,请各位家长坚决抵制无证办学行为,不要将孩子送到无证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否则,适学儿童影响孩子学籍注册;幼儿信息将不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影响幼儿学籍管理和小学入学。
特此公告。
商城镇清理整治无证办学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