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4.03 | 索引号: | 00062100-X-0204-2011-117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成政办(2022)12号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成安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2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成安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2年度
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坚决治理华北地区“大漏斗”,推动邯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下水超采治理202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36号)、市地下水超采治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2年度工作方案》(邯水超采治理办〔2022〕1号)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22年,通过强化节水、增加引水、调整结构、扩容增蓄、生态补水、严格管控等综合措施,新增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384万立方米。
二、任务分解
成安县2022年地下水超治理工作任务是新增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384万立方米,其中农业节水措施新增压减1045万立方米,水利措施压减地下水339万立方米。同时要求关停取水井1931眼。具体任务:通过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浅埋滴灌、旱作雨养、棉花、薯类旱等耐旱作物种植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045万立方米,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督导落实,同步关停项目区内农业灌溉取水井;通过农村生活水源置、农业灌溉水源置换减地下水超采量339万立方米,由县水利局牵头督导落实,同步关停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取水井;井渠双灌区农业关停由县水利局牵头,各乡镇部门配合有序关停农业井。通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扩大河道两侧灌溉面积、推进工业节水等其他措施新增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各有关部门统一安排部署谋划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措施落实和取水井关停等工作。各单位压采任务和具体措施详见附表。
三、重点工作
(一)强力推进节水压采增效。深挖农业节水潜力。新增旱作雨养1.13万亩,压减地下水215万立方米;新增高效节水灌溉2万亩,压减地下水40万立方米;新增棉花、薯类旱等耐旱作物种植5.25万亩,压减地下水525万立方米。强化工业节水减排。提高用水效率,202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1年降低4%。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到2021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左右,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全力推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县水利局)
(二)千方百计增加地表水量。2022年通过农业水源置换工程加大地表水引水量240万立方米。大力拦蓄雨洪水。结合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在清理保持坑塘、沟渠的前提下,沟通农村渠系,扩挖改造村边坑塘、低洼地、废弃砖窑和取土坑等。大力开发利用再生水。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措施,逐步提升再生水水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环洁公司)
(三)全面置换生活生产水源。加快城市生活工业水源置换。加快完成江水直供工程建设,增加引江水量。加快农村生活水源置换。推进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压减地下水99万立方米,受益人口7.5万人。(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大力实施河湖生态补水。持续推进河道清理整治。巩固深化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成果,推动河湖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利用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加强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河道通畅。(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
(五)依法有序关停管控取水井。实施关井行动。各县(市、区)政府根据省、市两级下达的关停任务,制定年度关井实施方案,明确关井数量,落实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积极推进关井行动。2022年底前,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和生产常用水源全部切换为引江水,同步关停取水井。对有地表水源替代的、实施旱作雨养和季节性休耕项目区域的、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能覆盖范围的取水井要限期关停。强化取水监管。对没有地表水源可置换的、确需保留的取水井,要多措并举,严格管控。加强总量控制,逐县明确并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红线,对县域内地下水开采总量接近或超过控制红线的,不予批准新增取用地下水。加强计量监测,全县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取水户力争实现在线监控;对农业取水井,强化“以电折水”方式计量用水量,探索以电控水计量模式。加强监督检查,对非法开凿取水井、无证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在地表水灌区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治理工作,明确县直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县政府督导各相关单位按照目标任务推进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党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地下水超采治理负总责,谋划、组织、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发挥部门作用。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政策指导、任务分解和督导检查。县水利局负责农村生活水源置换、企业江水直供、取水井关停、河湖补水蓄水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节水、种植结构调整和项目区农业关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落实水价改革方案;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落实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其他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凝聚推进合力。
(三)统筹工作部署。根据本实施计划,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分配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压采措施,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每个季度第1个月2日前,各有关单位将上季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考核奖惩。依据《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与问责办法》,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督促指导,负责本系统年度实施项目的绩效评价。围绕地下水位、控制开采总量、节约用水、取水井关停等内容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为好或较好等次的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并追责问责。
附件:1.2022年度成安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2.2022年度取水井关停任务表
附件1
2022年县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务安排
行政区 | 2022年任务合计 | 水源置换 | 农业节水 | 其他措施 | |||||||||||||||||||
小计 | 农村生活 | 农业灌溉 | 城镇生活和工业等 | 小计 | 高效节水 | 浅埋滴灌等 | 旱作雨养种植 | 小计 | 耐旱作物 | 非农作物替代 | 工业占地、保护性耕作等 | ||||||||||||
人口 | 压采量 | 面积 | 压采量 | 面积 | 压采量 | 面积 | 压采量 | 面积 | 压采量 | 面积 | 压采量 | 面积 | 压采量 | 面积 | 压采量 | 面积 | 压采量 | 面积 | 压采量 | ||||
万立方米 | 万立方米 | 万人 | 万立方米 | 万亩 | 万立方米 | 万立方米 | 万亩 | 万立方米 | 万亩 | 万立方米 | 万亩 | 万立方米 | 万亩 | 万立方米 | 万亩 | 万立方米 | 万亩 | 万立方米 | 万亩 | 万立方米 | 万亩 | 万立方米 | |
成安县 | 1384 | 339 | 7.5 | 99 | 1.47 | 240 | 0 | 7.55 | 520 | 2 | 40 | 4.42 | 265 | 1.13 | 215 | 5.25 | 525 | 5.25 | 525 | 0 | 0 | 0 | 0 |
相关链接:关于《成安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2年度实施计划》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