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5.17 | 索引号: | 00062124-5-1701-2020-1008 |
发布机构: | 司 法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在全县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一)各行政执法部门已经获得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行政执法人员。(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三)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培训时间:2022年6月底前完成。
四、培训方式:各行政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培训,可以采取集中授课、空中课堂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深入理和准确把握运用行政处罚法的各项规定。
五、培训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地、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加强组织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创造良好学习氛围。深刻认识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指导推动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质量。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要注意留存培训相关资料,并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培训计划、安排,参加培训人员及培训过程中的相关影像资料等相关培训资料报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209办公室),培训情况将作为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成安县司法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