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 2022.01.01 索引号: 00062118-1-0103-2011-1002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号:
主题 词: 组织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大中专院校、县属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大中专院校、县属中小学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县委做好大中专院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院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属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巡察工作。

(九)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办法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办法,推进素质教育。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办法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指导工作。

(十三)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指导高校“双一流”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属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省、市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指导高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工作和科研成果管理及产学研结合等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六)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八)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就学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九)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县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十)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二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成安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开展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成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指导全县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四)研究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办法。

(二十六)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八)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九)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办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邯郸市体育局做好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三十)指导、管理全县体育外事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三十一)组织开展全县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三十二)指导全县性体育社团工作。

(三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