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6.16 | 索引号: | 00062130-9-0103-2011-1009 |
发布机构: | 辛义乡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明办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2021年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冀宣发〔2021〕4号)《邯郸市文明办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覆盖的通知》(邯文明办〔2021〕21号)《中共成安县委、关于推进成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字〔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成立辛义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组织机构
所 长: 朱志永 副组 长: 杜晓晓
成 员: 王杨杨 李志杰
工作职责
负责全乡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指导村级开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实践活动方案,围绕中心工作,依托各种平合引导、组织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督导村级落实工作部署,推进文明实践工作规范化、项目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工作制度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必须明确有分管领导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要按照省、市、县委宣传部、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宣讲员队伍:根据主管部门具体要求,结合党员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制定好年度和月度计划,组织相关宣讲员开展不同时间节点期间的宣讲。
三、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实际每月宣讲制度,每月至少要开展2次集中宣讲:宣讲要因人、因时、因需置宜,精心策划、组织好每次宣讲的内容和形式,提前告知宣讲员准备好宣讲提纲,并实行宣讲提纲报备案制,为评比优秀宣讲员遵守基础。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必须按照“六传六习”的原则,做好理论、道德、政策、法律、文化、科技知识等内容的宣讲,并安排宣讲员“首时间”和“零距离”宣讲。
五、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党员干部(群众)学政策、学本领、学经验、学榜样的主阵地、成为净化思想、凝心聚力、践行实践的重要平台。
六、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每次宣讲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