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6.20 | 索引号: | 00062117-3-0404-2011-1104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现将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50万元,完成扶持6个家庭农场指导性绩效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扶持重点、补助环节及方式
(一)资金扶持重点
一是首先满足脱贫地区扶持需求,支持脱贫地区家庭农场发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保障地下水压采任务需求,支持地下水压采任务重点县的家庭农场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承担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有难度的,可安排非示范家庭农场承担。三是优先扶持2021年度部级典型案例、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大豆油料扩种和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的示范家庭农场。
(ニ)补助环节
围绕家庭农场在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对发展节水农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和开展融资保险等方面进行支持。承担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家庭农场,在小麦玉米一年两熟农田重点实施浅埋滴灌等,在蔬菜种植区重点推广滴灌、微喷灌等,在水果种植区,重点发展微喷灌、小管出流等。
(三)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由县按要求提出项目补助对象(家庭农场)、补助环节(内容)、补助额度等意见,报市级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补助标准
5个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扶持额度共50万元,项目资金不平均安排,部级典型案例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并给予资金倾斜。
四、申报条件
(一)符合县认定条件,并已通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备案至少一年以上。
(二)录入农业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及直报系统。
(三)有比较详细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
(四)对其它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无其他不良记录和社会负面影响。
另外,扶贫成效显著的家庭农场或评定为省示范家庭农场予以适当倾斜和优先考虑。
五、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
六、申报项目具体事宜与成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办理。
联系人:丁文清 联系手机:13180533918
七、公告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