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5.11 | 索引号: | 00062100-X-0204-2011-118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成政办〔2022〕14号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成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成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政办传〔2022〕5号)文件要求和省市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从源头上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在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自建房和经营性(含出租)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二、排查范围
县城区域以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工业园区等经营性自建房为排查重点。各乡(镇)以村域为单元,按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对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
三、责任分工
自建房排查具体分工为:主城区安排16个排查组,组成人员为:乡镇主管副职、住建局科长、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各乡镇各1个组,组成人员为:乡镇主管副职、乡镇中层干部、住建局科长、专业技术人员。
四、完成时限
5月10日前,对乡(镇)域内所有自建房屋进行初判;5月12日前,报送乡(镇)范围自建房排查(含排查台账)阶段性进展情况;5月19日前,完成乡(镇)域范围内全部自建房排查。排查有关情况(含排查台账),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住建局。
五、排查方式
对本区域内所有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式排查,按照房屋鉴定标准划分等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全面完整的排查档案,做到一处一档、一村一汇总、一乡(镇)一台账。对排查出的C级、D级房屋,派鉴定公司进行专业鉴定,确定房屋安全等级。
六、处置方式
1.鉴定为C级危险房屋的,按照鉴定机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
2.初判 D 级危险房屋的,用于经营的立即停业;用于出租的立即停止出租;属于自住的,人员立即搬离。
3.对于鉴定为D级房屋的,结合“三拆四治五提升”,该拆除的予以拆除,暂时无法拆除的,尤其是用作经营(含出租)的自建房,要立即停租停业,严格落实停用措施,确保全部腾空、住户全部撤离,同时设置警戒,界定安全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防范人员倒流。若D级危房是业主唯一住房且用于自住,要将业主列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考虑对象,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妥善解决群众居住问题。
4.将列入危险房屋台账的教育、医疗、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情况,及时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权人(使用人)制定整治计划并开展工作,需要停用(停业)的立即组织实施。
七、任务要求及责任追究
确保所有自建房全覆盖,并一处一档、一村一汇总、一乡(镇)一台账,建立全面完整的排查档案。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该搬出的搬出,改停业的停业,改拆除的拆除。同时,明确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防范人员倒流,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进行整治。鉴于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整治走过场、流于形式、瞒报漏报和问题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要定期排查,对新增的危房要明确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防范人员倒流,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进行整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附件:1.成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成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成立成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刘丙胜 政府县长
副组长:程学民 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雷 政府办副主任
靳增强 住建局局长
池长春 成安镇镇长
汪敬亮 道东堡镇镇长
赵 辉 辛义乡乡长
王鹏祥 柏寺营乡乡长
丁海强 李家疃镇镇长
杨 威 北乡义镇镇长
赵雷刚 商城镇镇长
路如岩 长巷乡乡长
王 力 漳河店镇镇长
郭砚文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忠才 建管局局长
秦燕刚 道东堡镇副乡长
崔学波 柏寺营乡副乡长
李建洋 商城镇副乡长
吴 刚 成安镇副乡长
庞建亮 辛义乡副乡长
丁海强 李家疃镇长
邵文庆 北乡义镇
叶俊虎 漳河店副乡长
王珂琰 长巷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靳增强同志担任,负责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体推进、协调、数据上报、对上沟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