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6.22 | 索引号: | MB1743105K-0404-2011-1039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综合政务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全面融合共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实 施 方案
为全面深化基层综合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与提升,着力打造集政务服务、供销服务、金融服务、邮政服务等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服务平台,逐步推动基层政务服务向综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融合共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转作风、提效能、比担当、作贡献”工作安排,以加快建成功能齐备、服务多元、便捷高效的综合服务站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同发展、合作共赢总基调,进一步加强政政、政银、政邮、政企合作,推动多方资源深度整合,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共建、共用、共享、共赢的基层综合服务格局。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行政审批部门牵头负责综合服务站建设、运行、管理等全过程和各方面,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
坚持资源整合。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整合各方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资源,实行综合服务站场所共建、人员共用、资源共享、服务融合,避免重复性投入,进一步节约成本。
坚持稳中求进。充分结合区域实际,制定适宜本地、操作可行、成效明显的具体举措和路径,稳步推进融合共建工作,积极推动基层综合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坚持多方合作。以群众需求为根本导向,着力打造开放、共享的综合服务平台,坚决杜绝商业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更多社会服务机构参与,为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综合服务。
(三)工作目标。以综合服务站为基础,逐步推动供销、建行、邮政、农信系统基层站点的服务、人员、系统、资源等进驻整合,建成多方统一、集中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深度融合、共建共享。2022年10月底前,全县范围内所有村(社区)基本实现融合共建综合服务站全覆盖,综合服务站能够提供供销服务、金融服务、邮政服务,高标准打造10个融合共建示范点(融合共建达到四方以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3年6月底前,融合共建综合服务站基本实现人员固定、运行平稳、管理规范,普遍达到能办事、办成事、办得好的目标。
二、加强综合服务站建设,巩固基层服务阵地
(四)持续提升场地硬件水平。坚持把能用、实用、好用作为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巩固2021年“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成果。行政审批局要对照《河北省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在6月对综合服务站建设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新建、改建等未达标、无法满足群众办事需求的综合服务站,结合本方案,进一步提升场地硬件、办公设备、便民设施等,确保符合省定标准,方便群众办事。
(五)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坚持职权法定,在落实《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村级受理、办结、帮办、代办、协助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站办理,坚决杜绝将基层难以承接、常年不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赋予基层。持续深化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完善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维护,逐步推动“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6月底前为实现“跨区域通办”“网上办”奠定基础。
(六)推进基层服务场所整合共用。充分发挥综合服务站的基层服务“主阵地”作用,以现有综合服务站为基础,推进供销、建行、邮政、农信系统基层站点(即供销服务中心、“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点、邮政驿站或邮乐购服务点、农信金融便民店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综合体等)进驻整合,10月底前打造成五方共建、共用、共享的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状况良好、暂时不宜全部整合的供销、建行、邮政、农信系统基层站点,要将相关站点的功能拓展至综合服务站,增加为民服务渠道。成安镇区域中的社区、城中村的综合服务站,要充分结合各部门业务实际和区域实际,探索融合共建新路径和新方式,更好服务城市居民。
原则上,要充分利用综合服务站现有场地,避免因进驻而“大刀阔斧”改建扩建,避免增加无谓开支。现有综合服务站建设情况较差的,可依托场地面积大、经营实力强、服务功能全的供销、建行、邮政、农信系统基层站点,重新建设综合服务站并全部进驻。现有综合服务站无法满足多方融合需求,且无其他基层站点提供支撑的,要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选择方便群众办事、交通便利的区域选址建设,或通过在毗邻增加办公用房、重新规划区域等方式解决。
(七)统一规范外观牌匾标识。各部门按照省级层面制定的牌匾样式制作悬挂,不得再悬挂其他牌匾,坚决杜绝挂牌过多过滥等问题发生,更好发挥综合服务站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功能。按照整体、美观、和谐的原则建设综合服务站,不得在室内室外等区域有过于明显展现部门形象的相关标识,确需展现部门形象的可在窗口以桌摆铭牌的形式实现。各部门需综合服务站摆放、张贴、公开的事项清单、业务公告、业务流程图、办事须知等内容,应当集中整合,不能各行其是。鼓励“制度下墙、文化上墙”,塑造有特色、有品质的整体风格,烘托良好的精神文化氛围,坚决杜绝因过于展现部门形象破坏整体的情况发生。
三、拓展服务内容和功能,创新服务供给方式
(八)推动便民服务进驻办理。坚持为综合服务站扩能赋能,推动供销、金融、邮政等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办理,通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为群众提供更丰富的综合服务。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研究适宜进驻办理的事项,着力推动事项进驻。原则上,依托系统平台办理的、专业技术难度低的、无需大规模场地支撑的服务,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涉及大面积改造场地的、基层办理有难度的、群众需求不明显的,可以不进驻综合服务站办理。
供销部门可以将农资供应、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农产品购销、日用品消费、农村产权交易、农村电商、农村社群运营服务、农民培训等服务进驻;建行部门可以将转账、汇款、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和产品,以及农业信贷等特色金融服务进驻;邮政部门可以将邮件收寄服务、报刊订阅、集邮品销售、文创产品销售等服务进驻;农信部门可以将“双基”共建客户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授信和用信服务、金融惠民便民服务等服务进驻。各部门可结合本区域实际和特色,推动更多社会服务机构、更丰富服务内容进驻综合服务站。
(九)优化完善窗口设置。综合服务站为村(社区)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集中场所,应进一步优化整合业务职能和服务功能,结合多方融合共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9月底前完成服务窗口设置。原则上,鼓励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综合受理模式,为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供销服务、金融服务、邮政服务等各类服务。确因办理量大、综合服务能力不成熟等不宜设置综合服务窗口的,可以按照业务类型做好窗口划分,如政务服务窗口、供销服务窗口、金融服务窗口、邮政服务窗口等,也可以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相互合并设置,或根据业务领域、办理形式、办理流程等进行划分。
(十)适当拓展服务场所。依据《全县10个融合共建示范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在8月底前高标准打造成融合共建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综合服务站向综合服务体发展。综合服务体是在现有综合服务站的基础上,适当建设供销直播间、农资储存间、裕农学堂、老兵驿站、自助存取快递区、自助办事区等各类服务场所或区域,为群众提供就业、阅读、创收、休闲等多种服务。综合服务体实行“一体化运行、一体化管理”,防止分头管理、管理混乱等情况发生。
(十一)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活动,进一步变革服务理念,强化作风建设,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作风好、懂业务、有温度的基层服务队伍。紧紧围绕省政务服务办“八个一”和市行政审批局“八化”活动安排,统筹推进“线下找人”和“线上找人”,加大上门服务频次和信息筛查力度,构建周密无遗漏的“发现网络”,推动民生领域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服务“送上家门”,确保党和政府政策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十二)推动“自助办”“就近办”。坚持简单易用、功能完备、节约成本原则,加快在综合服务站全面布设政务服务集成自助终端,10月底前实现“自助办事渠道”全覆盖、全畅通。坚持自助终端开放、整合、共享,县行政审批局统筹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特色事项梳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接入自助终端,加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全程自助办理,逐步实现各类服务的“跨区域通办”“跨层级办理”。加强对自助终端的管理,强化终端设备开机率、使用率的考核督导,确保自助终端有效使用。推动在建行、邮政、农信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营业网点、园区、楼宇、商场等场所开设政务服务专区,布设政务服务集成自助终端,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实现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
四、强化人员和资源整合,避免资金重复投入
(十三)加强专(兼)职工作人员聘用。综合服务站要在村(社区)“两委”干部轮流值守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由专职人员提供全天候服务。本着解放人员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原则,集中整合原有工作人员(“两委”干部、供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点业主、邮政驿站工作人员、农信金融便民店管理员等),原则上共同聘用使用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由其向群众提供各类服务。确因办件量多或难以熟练掌握全部业务的,可以适当聘用多名工作人员。聘用专(兼)职工作人员时,优先考虑“两委”干部、退役军人、年轻高素质人员、返村创业人员等,工作人员应符合各部门硬性要求,具备相应工作能力和学习掌握业务基础知识的能力。
(十四)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综合服务站建设是省政府明确的一项便民、利民、惠民的民生实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从乡村振兴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给予融合共建综合服务站示范点一定数额补贴,用于五方共建软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大政策、资金、人员等倾斜力度,严禁相互推诿扯皮,共同保障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行。贫困偏远地区特别是极度缺乏资金支撑的村(社区),县供销、建行、邮政、农信部门,要提供资金和业务支持,协助建设或改扩建相关综合服务站,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盲目追求场地面积和外观装修,不“一刀切”配备使用意义不大的设备设施,不聘用超出实际需求的工作人员,严禁“层层加码”,严禁设置不合理考核指标,不搞“花架子”,切实为基层减负。
(十五)强化资源全方位共享。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撑、共同发展,切实把多方合作、深度融合落到实处。在办公设备、服务设施、自助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要充分利旧和共用,严禁设置障碍和封锁,避免重复投入。强化综合服务站资源的全方位共享,彼此提供硬件支持、人员支持、数据支持等,实现对综合服务站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使用。
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确保运维可持续化
(十六)建立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根据省级层面统一制定的便民服务事项指导清单,全面规范供销、金融、邮政服务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内容,实行标准化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便民服务事项指导清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站办理,省清单出台一个月内研究制定公布本地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十七)建立劳务补贴制度。省供销合作社、省建行、省邮政公司、省农信联社将建立劳务补贴、绩效奖励等制度,对进驻综合服务站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逐项明确劳务补贴最低标准。县级有关部门要对应建立相关制度,按照业务办理量给予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补贴和奖励,补贴奖励不得低于省定最低标准,并可适当上调,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福祉,激发为民服务热情。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聘用、人员管理、全天在岗等机制,强化对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十八)探索第三方运维模式。在依法依规前提下,鼓励各地先行先试,统筹整合各部门资金,通过劳务外包、购买服务等形式,由第三方专业劳务公司选派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和常态化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在综合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专业化、优质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资金开支、解放管理成本,逐步实现综合服务站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化发展。
六、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融合共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调度、亲自督导。县级五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融合共建工作;积极争取组织、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支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切实凝聚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有关要求,组建工作专班,配齐人员力量,厘清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狠抓工作落实。县级五部门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加强对上请示和对下指导,加大政策、资金、设备设施等支持力度,做好对基层的保障和服务,决不能“中梗阻”“扯后腿”。县级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联合督查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一线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县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合作意识,强化担当奉献精神,多出力、少抱怨、不扯皮,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共同推进融合共建工作。
(二十一)强化培训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范围、高频次、多渠道加大对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培训政务服务、供销服务、金融服务、邮政服务等专业知识,提高为民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基层综合服务改革的举措、成效和典型经验等,加大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感,推动形成全市人民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融合共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县级联席会议制度
和工作专班
2.全县10个融合共建示范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融合共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
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专班
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融合共建工作,县级五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研究指导、统筹协调、调研督促乡(镇)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融合共建工作。
一、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行政审批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县建行、县农信社组成。联席会议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人员参加。遇有重大问题或重要会议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会议安排。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视情召开。每次联席会议至少确定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各单位按照议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主要职责。传达贯彻落实省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部署安排我县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多方融合共建工作;调研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给予政策、资金、设备设施等支持,做好对基层的保障和服务,及时研究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不定期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给予通报。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融合共建开展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是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推进举措,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各乡(镇)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多方融合共建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及时在全县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联席会议各单位参会分管领导
安海山 县行政审批局三级主任科员
郭红军 县供销社副主任
胡建国 县建行副行长
王 涛 县邮政分公司
陈卫现 县农信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由统一受理科郝振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郝振强 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受理科负责人
张 斌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数据科负责人
杨曙光 县供销社业务科长
吉国洪 县供销社业务副科长
李子同 县供销社业务员
梁民民 县建行营销主管
王 波 县邮政分公司市场部副主任
王 杨 县农信社科技拓展部经理
秦 涛 县农信社双基共建办公室主任
李 伟 县农信社营业部主任
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受理科郝振强担任工作专班联络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6月上旬前)。研究制定县级《全面融合共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实施方案》,指导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厘清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召开县动员部署会,解读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二)开展“回头看”(2022年6月)。组织各乡(镇)对照《河北省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开展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回头看”。深入一线,实地调研走访各地建设情况,持续巩固综合服务站建设成果。
(三)打造示范点(2022年7月—8月)。开展融合共建示范点学习观摩活动,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参观学习武安市、峰峰矿区示范点建设情况。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8月底前,再高标准打造一批融合共建示范点。
(四)复制推广(2022年9月—10月)。指导各乡(镇)以现有综合服务站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示范点建设情况,推动五方的服务、人员、系统、资源实现深度融合,10月底前所有村(社区)基本实现融合共建综合服务站全覆盖。
(五)总结验收(2022年10月)。组织开展交叉互查,通过系统抽取、现场查看的方式,对各乡(镇)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融合共建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形成工作通报,激励先进,督促进展缓慢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按期完成任务。
附件2
全县10个融合共建示范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融合共建示范点数量(个) |
1 | 成安镇 | 1 |
2 | 道东堡镇 | 2 |
3 | 商城镇 | 1 |
4 | 长巷乡 | 1 |
5 | 辛义乡 | 1 |
6 | 漳河店镇 | 1 |
7 | 北乡义镇 | 1 |
8 | 柏寺营乡 | 1 |
9 | 李家疃镇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