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3.04 | 索引号: | MB1743105K-0404-2011-1041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综合政务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按照省委、省政府2022年20项民生工程总体部署,在2021年认真完成“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实施的基础上,聚焦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网上办事、自助办事需求,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实施“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基层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核心作用,推进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两级全面延伸,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和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网点广泛布设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实现高频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
二、年度目标和资金来源
(一)年度目标
1.全县总目标
到2022年底,全县接入政务服务智能终端的村(社区)及各类社会机构经营网点达到10个以上,完成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两级延伸,乡村两级认领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除不宜网办事项外),高频便民服务全部实现自助办理。
2.各乡(镇)目标
(1)依托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乡村两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承载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和线下办理。
(2)乡村两级认领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除不宜网办事项外)。
(3)完成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在本地所辖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及相关社会机构经营网点的布设。
(二)资金来源
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两级延伸建设维护费用由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智能终端布设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机构资金共同支持。
三、完成标准
1.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延伸到乡村两级,能够支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的需求,除不宜网办事项外,乡村两级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2.实现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协调推进市监、人社、税务、医疗等领域涉企涉民高频事项接入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支持企业群众自助办理业务,实现自助办理的高频便民服务不低于50个。
3.全县接入政务服务智能终端的村(社区)及各类社会机构经营网点达到10个以上。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推进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两级全面延伸,支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由帮办代办转变成网办,切实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负担。推进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除不宜网办事项外,乡村两级认领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
(二)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整合市监、人社、税务、医疗等领域涉企涉民事项,分批推进高频服务接入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实现自助办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相关合作机构)
(三)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充分利用银行、邮政、供销社、社区物业等社会服务机构的渠道,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各类经营网点赋能,推进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在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及各类社会机构经营网点的广泛布设,实现企业群众常办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打造“政务办事一公里服务圈”,为企业群众提供泛在可及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相关合作机构)
五、进度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2年3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研究制定“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确定具体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各乡(镇)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推进路径和完成时限,3月底前,报县行政审批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4月-9月底前)。4月底前,各乡(镇)完成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维护;5月底前,完成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两级的全面延伸,有序推进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8月底前,完成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协同推进系统对接,基本实现涉企涉民高频事项接入政务服务智能终端。9月底前,实现乡村两级认领事项100%网上可办(除不宜网办事项外),完成村(社区)及各类社会机构经营网点布设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布设数量不少于10个。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采取基层调研、现场检查 、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乡(镇)落实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通过系统抽取数据、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提炼亮点成效,广泛开展宣传报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审批局成立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专班抽调相关处室业务骨干组成,负责统筹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对重点工作适时实行集中办公。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高效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行政审批局牵头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县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协调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和推动工程顺利开展。县行政审批局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争取其他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三)强化资金保障。在省、市两级统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县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协调社会机构资金支持,确保智能终端布设任务顺利完成。
(四)严格督导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调度、通报、督查、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工程进度。将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并建立问责机制,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要求严肃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各地亮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全媒体渠道,做好民生工程政策解读,广泛开展工作成效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使用便利化功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打响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