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发布日期: 2022.08.08 索引号: 00062146-4-0404-2011-1028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一、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二、适用对象:参保市场主体(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市场主体,裁员率不高于20%的。

三、操作流程: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确定符合条件市场主体名单,精准推送返还信息,用人单位确认后,直接拨付返还资金。

四、兑现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洋  电话:0310-725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