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发布日期: 2022.08.08 索引号: 00062146-4-0404-2011-1038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一、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22万元,总额度不超过 130 万元确定贷款规模;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 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二、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

三、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成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申请材料经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交经办银行履行放贷手续。符合放贷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将贷款资金拨付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或个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四、兑现时间:长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凯凯  电话:0310-725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