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2.07.15 索引号: 00062100-X-0801-2019-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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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

 

一、减免市场主体费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大力推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推广电子银行保函服务功能,拓宽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进一步方便投标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加强对县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银行、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电信行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公司)

二、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对承租县国有资产监管企事业单位房屋以及公租房小区商业、综合服务设施国有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分类分行业智能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进一步简化流程、简材料、简方式,确保税费政策红利以最快速度直达市场主体。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2022年增值税。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减免房地产租金的出租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12月31日前,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3年12月31日前,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2025年12月31日前,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四、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

    指导餐饮企业和餐饮门店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恢复和保持餐饮业发展正常秩序,引导企业尽快适应到店堂食和外送外卖协调融合的趋势,抓住市场新机遇,满足消费新需求。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落实中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求,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五、用足用好金融工具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融资

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票据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和邮政快递等行业金融稳贷续贷工作。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申请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责任单位:人行成安县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成安监管组、县科工局、县发改局)

六、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

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应设置在收费站外广场以外,普通公路防疫检查点宜充分利用沿线安检站、治超站、停车场等合适位置,尽量采用港湾式检查通道。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县域内没有疫情和封控需求的乡镇之间,原则不在普通公路上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擅自阻断或关停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县乡村路。公路防疫检查点要合理安排检查通道,应根据交通量的变化动态调整,交通量较大的路段应设置复式或多式检查通道,货车占比较大的宜设置货车专用通道。待检车辆超过100米时立即启用复式检查模式,及时干预交通缓行和排队拥堵情况,最大限度提升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全力保障货车通行顺畅

全面排查阻断、关闭或关停的交通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限期恢复,坚决防止擅自关停服务区、收费站,确保应开尽开。确需关停的,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按权限审批。加强网络运行监测,强化路警联动、区域协调,及时疏导拥堵路段,保障道路通畅正常运转。对易拥堵的防疫检查点、收费站、服务区等,根据实际情况增派人员力量、增设专用通道,最大限度提升通行效率。加强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及时准确掌握管控通行政策,严防“一刀切”劝返和“层层加码”等问题。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建立完善货车司机信息共享机制,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全面取消,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抗原检测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实行动态跟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做好《河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核发工作,依托“运证通”APP,实行线上无接触办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广泛宣传推广电子通行证使用,确保广大收发货单位应知尽知。货车司机较为集中的区域场所,做到即接即办、日审日结。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更新疫情防控措施、核酸检测点设置、通行证发放政策等信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科工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分公司)

八、加大对仓储冷链物流体系的支持力度

加快推动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加快推进提升改造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路网100公里,加强冷链物流运输通行效率。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依托邮政等快递物流企业和县供销社,选址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给予奖补支持,承接全县社会物流进出业务处理,打造全县统一开放平台,形成县级完备的物流仓储、分拣、配送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分公司)

九、保障“白名单”企业正常生产

建立工业领域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针对“白名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通保畅等方面,协同研究、统一调度、联合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科学、有效。落实领导包联帮扶制度,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微信群、服务热线等建立线上快速反馈平台,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发展。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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